3.2 建立高效的激励约束机制,促进企业技术创新
企业技术创新必须要建立高效激励约束机制,进一步贯彻多种分配方式并存和效率优先的原则。必须确认智力科技资源的商品属性,允许各种生产要素参与分配,肯定技术、资本、风险等各种要素收入的合理性和合法性,并以形式加以确认,企业外部政府代表国家和社会以政策法规激励企业和企业家去推动创新,企业内部则以技术创新所获收益去激励员工的技术创新积极性,使技术创新效益最大化。在收入制度上,除提高经理人员的收入标准外最重要是通过给予管理层股权,使他们的贡献直接与创新的效益挂钩。同时,对其他创新人员也应以技术股权、重大奖励等多种形式给予激励,促进企业技术创新。
3.3 正确认识和发挥政府在促进国有企业技术创新中的作用和功能
国家在理顺国有企业产权关系的基础上,要努力为国有企业营造一个支持创新,激励创新、保护创新的社会环境,通过建立公平、规范、有序的市场秩序与规则,建立起一个资源配置最优化,创新要素整合最大化、产权保护有力,配套服务完善的支持系统。首先,政府可通过其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完善国有企业技术创新的投资机构,为国有企业技术创新提供融资渠道。其次,政府可通过制定其科技政策、产业政策、专利保护和反不正当竞争立法等措施,完善国有企业技术创新的消化机制,促进企业技术创新。同时,政府还可通过完善政府采购制度,实施严格的招投标制度,运用市场机制为国有企业进行技术创新提供明确的导向和发展空间。
1 卢现祥. 新制度经济学[M].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04
2 傅家骥. 技术创新经济学[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3
3 李立生. 论制度安排与技术创新[J]. 科学学与科学技术管理,200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