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阻碍国有企业技术创新的制度分析
由于我国正处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转型期。受长期计划经济的影响,在国有企业中技术创新的互动机制尚未形成,旧的制度安排制约着国有企业的创新能力,导致国有企业的技术创新难以发展与提升。其主要障碍:
2.1 国有企业产权关系模糊,企业未能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
企业技术创新要有相应的制度安排与其相适应,只有适时调整阻碍技术创新的制度安排,才能有效地推动企业的技术创新。但是在我国国有企业中产权制度不完善,企业还没有真正成为产权明晰的利益主体,国家作为投资者的所有权和企业的法人财产所有权不分离,企业的法人实体和市场地位不明确,国有企业只是政府指令执行工具,企业没有真正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从而大大地削弱了国有企业进行技术创新的驱动力。到1998年,我国R&D人员80%集中在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企业不足20%,而发达国家正好相反,美国企业占75.5%,日本占64.8%,英国企业占68.5%,韩国企业占54.9%。
2.2 国有创新动力不足,未能形成有效的激励机制
产权制度最基本功能是界定产权主体对产权客体的关系,以明确谁所有、谁支配、谁受损和谁受益。企业产权保障力是企业技术创新的首要动力,但是,在传统产权制度下的模糊产权关系,没有对出资者、经营者和劳动者的责权利做出界定,未能形成有效的激励机制,从而使企业家和其他创新主体在企业内部的创新收益分配所获得的报酬往往与其创新贡献不符。这就使得企业失去依靠技术创新和进步降低成本,提高效益,实现垄断利润的内在动力,从而企业创新的持续与长远。
2.3 国有企业技术创新的投资机制不完善,企业技术创新资金严重匮乏
国有企业创新的一大难题在于创新资金的严重不足,这与国有企业的投资体制密切相关。长期以来我国技术创新投资主要依赖于国家,投入科技开发的资金大部分来源于国家,企业只占20%。国有企业的自有资金严重不足,使得国有企业难以形成自我积累、自我创新发展的机制和强有力的竞争力。由于技术创新具有高投入、高风险、期限长的特点,银行出于自身经营风险考虑,对技术创新的贷款投入越来越审慎,并有明显减缓的趋势。而我国现有风险投资企业数量少,资本实力弱,难以承担高技术产业化所需风险资本的重任,国内又尚无使风险资本增值和回收的第二股票市场,使风险投资无法实现良性循环,企业技术创新资金严重匮乏。
2.4 国有企业技术创新的消化机制不完善,从而影响科技成果转化
技术创新项目具有专业的性质,这是由它的不可替代性决定的,技术创新的动力来源于需求与市场需求拉动。但是由于受资源约束,满足需求的基本手段只有通过技术知识的物化和商品化。根据有关资料,我国专利技术的实施率仅为10%。科技成果转化为商品并取得规模效益的比例为10%~15%,远低于发达国家60%~80%的水平。企业技术创新的消化吸收与引进机制还没能建立起来,从而影响科技成果转化。
3 为国有企业技术创新提供支持的制度安排
我国国有企业改革之所以举步维艰、效益低下,其主要原因是过去国有企业改革都只停留在表层的政策调整,而没有进入到深层的制度创新阶段。因此,国有企业必须调整机制,整合创新资源,全面实现制度创新,重构有利于企业技术创新的制度安排。
3.1 明晰产权,实现政企分开,使企业成为技术创新主体
首先,要理顺国有企业产权关系,确立国有企业法人产权制度,使国有企业的技术创新活动和结果获得强有力的企业产权制度保障。同时,国家必须尽可能退出直接的活动,由微观转为宏观控制,由控制每一个企业转为控制整个经济大局。因为与企业相比,政府毕竟远离市场,政府组织和推进技术创新不可能有效地利用技术创新与市场间的信息,从而不能及时地根据市场变化调整创新对策。政府只有将自己定位于宏观调控中枢的位置上,将自己的行为限定在为企业的技术创新与长远发展创造环境条件的范围内,才能使企业真正成为技术创新主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