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历史态型的文化在时间轴(或时间螺旋)的位置及其具体时间内涵,在主体的文化心理层面来说,通常是以历史心理表象的形式存在于成熟的个体意识中的。每一个体都可以不断对历史态型的文化进行时间度规。但心理表象在根本上总是模糊的、混沌的、发散的、迁延的,富含个体差异性,常常飘浮易逝难形稳定,所以它与本体文化时间的对应性一般来说都很低。历史表象对成熟的个体意识来说是其人生观与世界观的、价值的、伦理的、理想追求的恒常的参照体系,在人的世界中具有永恒的意义。它们固然凝固了历史时间,但却失去了度规的必要与意义(例如人们徒然地讨论岳飞、文天祥是否爱“国”英雄)。故柏格森椐此提出:极为丰富的“经过”,亦即从一休止点到另一休止点的运动的直接经验,造成了时间的不可分。苏珊·郎格也指出:“生命始终是各种张力(按指肉体的、情感的或理智的张力)同时发生的密集结构,由于每一个张力都是一个时间尺度,故此量度本身将各不相同,这就势必使我们的时间经验分裂成各种不可比因素。”④ 退一步讲,即使个体进行度规,也必受到主体诸多因素的制约影响。如不同的度规观念和标准,不同的目的与背景,理解与图象转换能力的差异,主体自身在后时间轴上的不同位置等,导致人们常说的“仁者见仁,知者见智”,使其带有强烈的个体性和主观色彩。
再次,在理性的阐释度规层面,通过通用的符号系统外化的度规结果,当然较之心理表象的度规清晰、系统而精确,但即便如此,也难以达到本体文化时间的度规还原而带有明显的多元性与不确定性。人们总是从足够种类与足够数量的文化事象中,选择有价值有意义的东西,来度规文化时间过程,然而这种度规虽可认定文化的粗略的时间性,却不可能度规文化的精细的时间性亦即细节性。正如卡西尔所说:“历史学不可能描述过去的全部事实。它研究的仅仅是那些‘值得纪念的’事实,‘值得回忆’的事实”⑤,也就是说,这种度规的结果常常是概率性的、分析性的、选择性的,因而也就是开放的、多元的--从另一种意义上说也就是超越“绝对”的度规的。人们对历史文化的分期的歧义性就很能说明这一点。某一分期在一些人看来合乎历史本来面目,但在另一些人眼中则大缪不然。所以,在时间的度规上它们往往只具有某种代表或象征意义,并不具有绝对意义。
又再次,从历史态型的文化本身的发展看,其“内时间”亦具有这种显著的度规特性。我们界定一种文化或其若干阶段,总是依据它的成熟期的那一段时间轴(或时间螺旋)上的区间内容作出的。但事实上一种文化绝不仅指它的成熟期,还包括向过去延伸的孕生期、成长期,向未来延伸的衰退期、蜕变期、过渡期,其内时间在时间轴(或时间螺旋)上往往错综复杂地与前后期文化交织缠绕 ,在时间上是混合的。恰如莱布尼兹所说:现在包含着过去,而又充满了未来。这些向过去和未来延伸的文化内容到底时间长度如何,往往难以严格界定。例如传统文化中不少思想观念与习俗内容,在内时间意义上不仅延伸到当代,还将延伸到未来。同时,相对于不同的文化而论,尽管他们所拥有的外部时间是同一的,但在内时间上却常常是不均匀的,有的文化在漫长的岁月中发展迟缓停滞,而另一些文化则可能进展迅速,跃迁频仍。这种差异,实际上反映着文化自身发展在内时间上的非同一性和多样性。这种独特的内在时间结构反映着一个基本的事实:对于文化本身发展的内时间,人们是无法完全度规与获得终极答案的。度规是一种选择抽象的结果,其背后意味着许多的省略。文化本身发展的内时间实质上也是超度规的。
三 时间的文化烙印--多维性
如果我们根据物质的不同组织水平将物质的运动方式划分成自然运动、生物运动、社会运动、情感思维运动几种基本方式,则与之相对应的时间就是自然时间、生物时间、社会历史文化时间、心理思维时间。就社会历史文化时间而言,自然时间跟它的关系尤其需要认真研究。在自然时间范围内,一般钟表时间的特性在人们日常意识和经验生活中是普适的、有广泛实用意义的。但这仅是问题的一面。在不同的文化中,由于民族、地域、历史文化传统、习俗风尚、经济活动水准与活动方式、生活方式、行为方式、审美方式的差异及其影响,自然时间总是表现为人们不同的时间文化表象和时间观念。时间的特性与文化的特性相联系相统一,时间系统实质上成为受文化价值导引的系统,时间的“宇宙尺度”、“自然尺度 ”在这一意义上转化为“人的尺度”、“文化的尺度”。由于文化的多样性和独特性,使时间不可避免地被打上深刻的文化烙印。这种文化烙印,即时间在文化中的多维性,主要体现为不同的时间思维、时间价值、时间组织、时间制度、时间工具等一系列时间文化现象。具体而论,即不同的时间价值观(价值目标、价值判断、价值选择、价值规范、价值理论、价值信仰和价值传统等)与不同的时间思维构成的文化的时间价值体系,通过文化诸方面综合表现为一系列的时间组织形式、时间制度、时间习俗、时间语言、时间工具等,成为主体思维与行为的时间法则与规范。这种多维性主要可从如下四方面来理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