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暂时的政策倾向还是长久的制度转变
伊拉克战争是美国新保守主义强硬势力之“新帝国论”的一次实践。所谓“新帝国论”或“新帝国主义”,是相对于老帝国主义而言的,后者在20世纪初达到鼎盛,表现为西方列强对世界非发达区域的殖民统治和残酷掠夺,以及野蛮的炮舰政策和丛林法则。这种老帝国主义随着二战后殖民主义体系的崩溃而销声匿迹。目前在美英等国重新抬头的“新帝国论”有许多种版本,代表性的论点大体有三个基点:第一,现在的混乱世界需要一种新型的帝国主义,一种符合人权和现代民主自由等价值观念的帝国主义政策和做法,靠它来对付所谓的“失败国家”对国际体系的滋扰和国际关系中的失序;弱国需要强国,强国需要的则是有秩序的、有主导性国家的世界。第二,新帝国政策既可以是经济的,比如由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这样的国际金融机构针对受援国提供帮助,也可以是政治的和军事的,比如前两年北约对南斯拉夫进行的干涉,或如美国对伊拉克的打击和“为阿拉伯国家建立民主秩序”提供帮助。第三,孤立主义在全球化时代已经不可能,而单边主义虽然可能招致批评,却是不得已的和“有生命力的”;美国对盟国和朋友是一个“仁慈、自由的帝国”,同时它对于恐怖主义、“无赖国家”和“失败国家”,又是一个具有无比摧毁力和可以单独行动的“强大帝国”。“新帝国主义论”无视公认的国际关系准则和国家主权原则,在联合国内造成了巨大的混乱和严重的争议,也为布什政府对外关系上的强硬政策开辟了空间。据我看,这是继前些年的“历史终结论”、“文明冲突论”、“大混乱论”和“大棋局论”之后西方强权的又一种思想表现,它并非始于今日,但却在近一段时间得到强化,其时兴是和9.11之后美国的整个安全战略分不开的。
不难看出,与老帝国主义相比,“新帝国论”要精致得多、现代化色彩浓厚得多,比如它看上去没有领土野心,也不从事殖民贸易,更常常打上了推广“民主”、“自由”和“人权”的色彩,它们面临的国际环境特别是国际制度环境亦有很大差别。然而,本质上,新帝国主义继承了老帝国主义者的种族优越意识、强烈而蛮横的干涉主义以及从实力地位出发的强权逻辑,继续着老帝国主义常用的托管、代管其他国家的手段,熟练操纵国际体系和机会主义利用国际法的策略,以及划分势力范围的种种肮脏伎俩。美国目前在伊拉克危机中的各种表现及其政策倾向,可以看成“新帝国主义”及其政策的一次典型实践:它违反联合国及安理会多数成员的意愿,破坏了国际法和国际组织维系国际稳定的核心作用;它以强大的战争机器毁灭了一个弱小的主权国家政府,昭显了强权国家之炮艇政策的可怕威力;它在战后通过安排代理人,强行推行美式民主自由,实行某种新的殖民主义;它让美国的大公司切割战后伊拉克重建进程及石油安排之“蛋糕”的主要份额,暴露出垄断资本势力贪婪的本性。
现在尚不确定的是,美国目前在伊拉克推行的这种新帝国主义,是否仅仅暂时地表现为强硬派势力的一种对外政策,也就是说,尚未渗透和影响到它的国内政治结构主干,没有从根本上挑战美国赖以建国的那些先进理念和制度安排,如不同权力的制衡,制度对个人自由和不同种族、声音的保护,合理有效的选举政治等等,“共和”作为国内制度安排的基石仍然发挥主导功能;同样需要深入探讨的是,美国国内相对先进的民主制度,是否、何时和怎样制约它在对外关系上的非理性行为(既有害于国际社会、同样有损美国自身根本利益的野蛮单边强硬政策),防止庞大军工集团的无限扩张和单边主义强硬势力的屡屡得手。无论如何,全球力量不等于全球治理;如果缺乏合法性基础上的全球认可,美国超级大国拥有的全球力量既不可能转化为全球秩序,也不能长久维系霸权本身。历史一再证明,强行“输出”的东西,不管是昔日苏联式的“输出革命”方式,或者是现在美国式的“输出民主”方式,均可能遭到“水土不服”和异化变质。历史上各帝国的殖民政策(包括强行“输出”),通常伴随着不停的征战和无尽的消耗,带来大量的怨恨与反抗。这往往是盛极而衰的起始。假使不汲取教训,衰落对于“美利坚帝国”同样将成为不可避免的趋势。当然,目前人们还不能匆忙的下结论。“新帝国主义”对于美国而言是暂时的政策倾向还是长久的制度转变,仍然有待观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