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从内容上来看,由于发达的市场经济是以法治为基础的,政府行为受到法律约束,使得它不易侵犯产权和限制企业的自由组建和发展,政府的主要经济职责是解决外部性和提供公共产品。但是,在转型经济和发展中国家则不同,比如我国:通过建立法治来约束政府行为还需要较长的时间才能实现,政府集中和掌握着过多的权力,个人和企业自身权利还没有得到有效回归。在完善法治之前,个人和企业权利回归之前,政府的行为,对经济影响最大的最突出的方面还不在于提供传统的公共品,而在于政府如何在错综复杂的改革进程中处理与市场、与企业、与社会的利益关系。是“养鸡生蛋”还是“杀鸡取卵”,是赋予个人和企业更多的自由和权利,还是以政府权力代替个人和企业的权利。这不仅决定了一个国家的经济活力,实际上还从根本上决定了我国的经济转型是否真正成功。因为,从短期来看,以政府权力替代民众权利可以快速明显地取得经济效果,但是,从长期来看,个人和企业的活力、创造力才是一个国家繁荣的真正动因。所以,研究我国政府权力作用的意义还在于一点:中国目前处在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的阶段,而这种“过渡”恰恰是在对政府权力的掌握者和使用权者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的情况下进行的,它不可避免地会产生种种“杀鸡取卵”的政府行为,这是我国转型期政府悖论不同于西方发达国家的表现原因之一,也是本文之所以称之为政府权力悖论的原因之一。在市场经济机制不完善的经济中,权力介入经济过程并不仅仅是由于出现了经济活动的外部性和公共产品,而是用权力取代市场价格机制调节资源配置。与完善的市场经济机制相比,这种资源配置方式是无效率的。因为权力运用最终也是要消耗经济资源的。只有在利用权力干预经济活动所带来的社会收益很大,且这种收益不可能通过价格机制的调节而产生时,权力直接进入经济活动才是值得的。
第二,体制背景不同决定了政府权力干预引发的经济后果不同。西方国家的政府经济是一种以成熟的市场经济体制为基础的经济,权力对经济的干预的消极后果基本不会伤害市场经济体制的根基;而在处于转型期的以政府权力为主导的社会中,权力对经济的干预一方面会有助于实现赶超目标,但另一方面也有可能会解体经济体制或使某种经济体制的制度创新进程陷入一种停滞不前的局面(如某些拉美国家和非洲的某些国家);这说明转型国家中的政府权力具有更重要的意义。
第三,活动的范围界限不同。西方国家的政府经济总体来讲是从一个经济体制的外部来干预经济的,并且政治制度的完善政府的活动范围也受到严格的限制。而在转型期的经济中,政府权力本身就是经济体制变迁中的一个变量,政府经常是在一个经济体制的内部活动并构成其核心部分,在某种意义上,这种经济基础也是围绕着权力并为权力服务的,随着经济体制变迁的进程,政府权力自身及其运作方式也在不断地发生着变化。
[摘要] 如何实现我国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是“十一五”规划的重要议题。在中央确定了“要进一步扩大国内需求,调整投资和消费的关系,增强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的指导思想之后,通过何种途径扩大消费需求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我国工会作为劳动力市场化条件下企业劳动者工资增长机制的实现主体,将为推动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落实“十一五”规划战略目标发挥重要的作用。[关键词] 工会;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国内消费需求;工资增长机制
一 在我国制定“十一五”规划和今年两会期间,中央政府和经济学界,以及社会各界高度关注如何实现我国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规避经济发展过程中的风险,推动国民经济可持续地健康发展。《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指出,“必须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要进一步扩大国内需求,调整投资和消费的关系,增强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根据上述指导思想和原则,针对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要进一步调整推动发展的思路,转变推动发展的方式,明确推动发展的政策导向。其首要任务就是 “ 立足扩大国内需求推动发展,把扩大国内需求特别是消费需求作为基本立足点,促使经济增长由主要依靠投资和出口拉动向消费与投资、内需与外需协调拉动转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