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专业性社团已经成为中国公民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北京大学公民社会团体研究中心的调查,作者发现:由于国家的卷入,专业性社团的自主性尚未得到充分发展。在具有法团主义特征的社团监管体系下,专业性社团享有垄断地位。绝大多数专业性社团是以自上而下的方式形成的,也就是所谓“由组织出面组建”;虽然国家不再为专业性社团提供财务支持,但业务主管单位通过领导人选择有效地控制着专业性社团的活动。为了能够继续维持其垄断性地位,专业性社团大多也不积极寻求社团自主性的强化。由于国家主义的遗产,国家与专业性团体的这种法团主义式关系,并不像许多人认为的那样,是一种过渡性形态。值得注意的问题是,在这样一种大的制度框架中,国家与社会相互增权的新理念和新模式是否能够得到发展,并且进一步推动中国的社团空间向社会法团主义转化?
关键词:专业性社团/公民社会/法团主义/国家与社会相互增权
市场转型给中国社会带来的最深刻变化之一就是专业人士社会自主性空间的拓展。在改革之前和改革初期,“专业人士”作为一个独立的社会类别并不存在,而是同所谓的“知识分子”混同起来的。无论是作为日常生活话语,还是作为政策文件中社会类别的称谓,人们用“知识分子”一词笼统地指称所有达致大学教育水平的人士。所有的知识分子,当然也包括本文所关注的专业人士,都受雇于国家,也受制于国家。虽然党和国家强调“又红又专”,但是政治正确性总是压倒专业才干,成为国家管理专业人士活动时所遵循的第一原则。尤其是,有别于其他社会主义国家,中国在改革前长期推行的对专业人士和知识分子的政策,具有民粹主义和反智主义特征,所有类型的专业人士和知识分子均被归入所谓“臭老九”(White,1987:254),甚至属于“人民的敌人”之列,经常成为政治运动的清洗对象(Thurston,1987)。
经过20多年的改革开放,在许多社会经济领域,中国的专业人士正在形成半独立的社会群体。专业服务的组织、专业教育的开展、不同领域专业人士的社会角色和声望、专业资格的认定、专业人士的薪酬收入、专业人士的工作条件等等,已经在很大程度上由市场力量来主宰,而不再是国家行动的产物。在新一代专业人士的职业生涯发展中,专业才干几乎成为最重要的决定因素。由于国家放弃了以穿透社会各个角落为特征的全能主义式社会控制(邹傥,1994;Walder,1986;Shue,1988),①「邹傥(1994)和史华慈(Schwartz,1968)用全权主义(totalitarianism )来概括改革开放前中国国家与社会的关系。后来,邹傥改用全能主义(totalism)这一概念。此外,另有学者反对用全权主义或者全能主义这样的概念来刻画改革前的中国政治,因为他们认为国家对社会的全能性控制是不可能的,即使在改革前的中国,社会活动的空间还是存在的(参见Walder,1986;Shue,1988)。本文不打算深究这一争论。实际上,只要我们把有关概念视为理想类型,那么其可应用性是无可置疑的,因为理想类型作为分析工具本来就同现实不能完全吻合。」国家对专业服务部门的控制方式也发生了很大变化。对专业人士来说,一个制度化的私性实践空间得以发展。在全球化背景下,专业空间(the professional sphere )的扩张更加显著。其中,专业社团(professionalassociations)的大量增加是社团空间结构转型的显著特征之一。与此同时,专业社团也构成了中国正在出现的公民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可以获得的全国性统计数字(参见图1)显示,虽然在1999-2003年间,全国正式注册的社会团体总数有起有落,但是专业性团体的数量却年年有增无减,其占社团总数的比重从1999年的25.4%上升到2003年的28.4%.
伴随着专业空间的结构转型,最有意思的问题之一就是国家与专业团体关系的变迁。当全能主义一去不复返之后,国家与专业团体的关系究竟发生了何种演变?很显然,作为一种制度变革,国家与专业团体关系的改变无疑会受到原有制度遗产的制约,同时也会呈现路径依赖的特征。②「制度变迁具有路径依赖的特征已经众所周知。一些研究市场转型的学者特别重视过去的遗产对于制度变革的约束作用,形成一个所谓“遗产派”(参见Crawford,1995:3-42;Comisso ,1995:200-238;Geddes,1995:239-274;Harter &Easters ,2000;Crawford &Lijphart,1997)。」改革前的全能主义无疑留下了国家强控制的遗产,这一遗产为当前国家与专业团体的关系打下了深深的法团主义烙印。那么,从国家主义向法团主义演变的走向如何?国家在推动这一演变方面所扮演的角色是什么?回答这些问题,一方面可以帮助我们了解中国社会日益专业化的进程,另一方面也为我们了解中国公民社会的发展打开了一扇窗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