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灾害报道在80年代以来发生这种变化,是有着深刻的历史原因的。这些原因的渊源是1978年12月召开的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这次会上制定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是我国人民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指导思想。在这一思想路线指导下,新闻界逐渐走出“左”的巢臼,遵循新闻报道的规律,坚持新闻的真实性原则,客观地反映事物的本来面目。从而,人们对于灾害报道的观念也发生了变化。这种变化主要是摒弃了“只有抗灾救灾才是新闻”的片面观点,确立了“灾害也是新闻”的观念。 这种观念的改变,使灾害报道从“人本位”移向了“事本位”。报道不再是就“人”来说“事”,而是就“事”来说“人”,就事件的发展来安排报道的内容;报道的价值也不再是停留在强调意义的教化层面,而进入了追求价值的信息层面。这是一次返朴归真的飞跃。同时后阶段的灾害报道还表现出不只是一味地对“人”唱赞歌,而更多的是站在“事”的角度来对“人”的行为进行反思和批判。
由“人本位”向“事本位”的转变,使我国灾害报道走上了健康的发展轨道。过去认为,过多过细地报道灾情,“会引起人民群众的恐慌。”(7)会给社会主义国家抹黑。这是一种误解。近十几年来,我国的灾害报道实情实报,取得了十分理想的社会效果。1998年,长江发生全流域性水灾。对此,我国的新闻媒体坚持新闻真实性原则,哪里溃了堤,哪里倒了房,哪里死了多少人,都如实报道,并对这次天灾作了一番深入的调查分析,得出了“天灾乃是人祸”的结论:上游滥砍滥伐,造成水土流失; 中游围湖造田,使江水无处囤积;下游河道不畅,致使洪水顶托。由此,唤醒了人们的环保意识,引发了一场全流域乃至全国的“保护环境”活动。这种社会效果是前阶段灾害报道无法达到的。
我国的灾害报道还处在不断发展完善之中,目前的发展态势就整体来说是好的,但也有一些不良现象值得注意。这主要是两点:一是灾害发生地的领导机关对此过于谨慎,甚至有些遮遮掩掩,使报道不能按应有的规律进行。如1999年11月烟台“大舜号”海轮沉没,270多人死亡。多家媒体虽然对此作了报道,但份量和重视程度显然不够,有专家对此提出批评,认为“这样关涉200多人性命的新闻,低调处理,潜在社会传播效果极坏”。(8)另一不良现象是一些晚报、都市报等非党报性质的报刊对灾害报道过于热衷。这些报纸为了寻求卖点,不惜版面大量刊载灾害报道。这主要有两种表现,一是这些报纸千方百计搜罗全国全世界的天灾人祸,满纸风暴水灾、机毁人亡,让人感觉世界末日似乎来临。另一种是,对灾害报道,尤其是人祸报道深入详细,连篇累牍,并配以大标题,大照片,悲惨惨、血淋淋,以刺激读者。 应该说,对灾害报道遮遮掩掩和过于热衷的两极做法都是不正确的,这不可能取得好的社会效果,也不利于我国灾害报道的健康发展。正确的态度应是:不缩小,也不夸大;不遮掩,也不渲染;客观地将真实的情况告诉受众。
注释:
(1)王益民主编:《中国当代精彩新闻评说》第51页,武汉大学出版社,1987年8月第1版。
(2)戴邦:《论社会主义新闻工作》第233页,人民日报出版社,1983年8月第1版。
(3)戴邦:《论社会主义新闻工作》第233页,人民日报出版社,1983年8月第1版。
(4)同(3)
(5)戴邦:《论社会主义新闻工作》第225页,人民日报出版社,1984年8月第1版。
(6)贺延光:《从“违反纪律”到获新闻大奖》,载《新闻知识》2000年第2期。
(7)同(5)
(8)欧阳明:《人民利益重于天》,载《新闻与信息传播》2000年夏季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