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一枝笔”、“一言堂”.“一支笔”签字曾经是很多高校领导干部在业绩述职时所津津乐道的字眼,现在仍是普遍采用的一种管理方式,“一言堂”与“一支笔”有异曲同工之效,体现的都是权力的高度集中,在内部控制不完善的前提下,高度集中的权力必然导致权力失控和腐败。如个别基建部门领导,身兼数职、大权在握,统揽基建部门的行政管理、经济管辖、人事任免、财务审批等管理权限,从基建工程项目选项、审批、设计、招施工单位、组织施工、工程验收、审核预决算和财务收支,一人说了算,这样的内部机构权限设置是“一枝笔”、“一言堂”的极致了。
②权力寻租。“权力寻租”是政府各级官员或企业高层领导人利用手中的权力,避开各种监控、法规、审核,从而寻求并获取自身经济利益的一种非生产性活动。我国高校由于其国有属性,实际为政府垄断行业,与国有企业腐败、政府职能部门腐败相比较,高校腐败其实质也是“权力寻租”的产物,“权力寻租”具有必然性,只要有权力的存在,并且这种权力一旦失去制衡或制约,它必然会有寻租的要求,拥有了高度集中、恣意妄为的权力,就会去寻求可供权力进行腐败的“蛋糕”,而且是足够大的“蛋糕”。遗憾的是,每一次的腐败高潮,我们都付出了昂贵的代价,却没有从中汲取足够的经验和教训,透视高校腐败和高校职务犯罪,目前我们亟待解决的是大学管理创新,建立新型的、科学的、适应市场经济规律的高校内部管理模式。
2.经济责任制剖析。在我国,经济责任制早已不是新鲜事物,它存在于各行各业,用于明确与经济活动相关的各级责任人的权利和义务。高校建立健全各级经济责任制,是贯彻实施《高教法》、提高管理水平和避免财经工作失误的必然要求和有效途径。建立健全经济责任制的核心是将权利和义务相结合,使各级领导、各有关部门在经济工作中既要按规定行使权利,又必须按规定履行责任。目前,高校经济责任制的制定以财经工作为中心,大致分为三个层次,第一层次为:校长经济责任制、主管财务工作副校长经济责任制、分管副校长(副书记)经济责任制、财务处长经济责任制、其他有关职能部门领导人经济责任制。第二层次为:院系行政一把手及分管财务负责人经济责任制、二级财务机构负责人经济责任制。第三层次为:基层财务人员经济责任制。这种责任制体系的优点是强调了财经工作的重要性,明确了各级经济责任人的责任。综观高校职务犯罪的特点、趋势,解析经济责任制与职务犯罪的内在联系,主要存在着经济责任制缺失与执行不力两大弊端。
①责任制缺失.责任制缺失是高校经济责任制建立中普遍存在的问题,表现为没有建立起完善的经济责任制体系,尤其是对重要部门、重点资金、重大问题没有相应的责任制来明确其责任、义务,更没有建立起对责任制的监督机制。没有健全、完善的经济责任制,则意味着经济责任人的权利与义务尚未明确,意味着对责任人经济责任的考核缺乏最基本的依据。高校对招生、收费、基建、采购等要害部门负责人经济责任制的建立、完善已经迫在眉睫。
②责任制执行不力。任何制度的制定都是为了有效地执行,高校经济责任制的另一个弊端是执行不力,表现为有制度不遵循,“追究问责”没有落到实处,经济责任制最终沦为一纸空文。造成执行不力的原因众多,归纳起来主要有两点:其一是责任制条款脱离实际,操作性较差。其二是执行环境不良,各级领导不重视,责任制的执行、监督、考核流于形式。
3.内部审计监督机制剖析。内部审计监督是高校内部监督机制的有机组成部分,在干部的选拔、任用、监督中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也是其他监督手段所不能替代的。内部审计的本质目标是对内揭示和评价组织各种潜在的控制风险,或者为了纠错防弊、防微杜渐。内部审计的核心特点表现在与外部审计共同作用下来铲除舞弊、腐败滋生的土壤,实现“标本兼治”的根本审计目标。同国家审计、独立审计相比较,内部审计的独立性虽然较弱,但在维护组织利益,促进组织管理、防范组织风险方面却有着独特的优势。目前,高校开展的党政、企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对有效防范高校职务犯罪起到了积极的警示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