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心雨毕业论文网是专业的论文代写网站,提供毕业论文、职称论文、硕士论文、计算机论文等的代写服务,同时还提供各种期刊的论文发表。如果你有需要,请联系我们QQ:5599630;电话:13350726595;E-mail:singlehearted@vip.qq.com
RSS
 
当前位置 :空心雨毕业论文网 >> 法学论文 >> 经济法 >> 正文

市场经济与中国保险法制的发展(6)

来源:okxy168 作者:


  (二)保险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的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条第2款和第3款规定:“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本法所称经营者,是指从事商品经营或者营利性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保险属于一种营利性服务,因此,反不正当竞争法适用于保险业,保险企业之间的竞争也应该受该法的约束。保险法第 7条规定,保险公司开展业务,应当遵循公平竞争原则,不得进行不正当竞争。同时还特别规定保险公司及其工作人员在保险活动中不得有“承诺向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给予保险合同以外的保险费回扣或者其他利益”,“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办理保险业务时,不得利用行政权力、职务或职业便利以及其他不正当竞争手段强迫、引诱或者限制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这些规定,为保险市场竞争行为的规范化提供了法律依据。

  (三)保险法与关贸总协定相关规定的衔接

  随着加入世贸组织进程的加快,我国保险市场对外开放已成定局。根据关贸总协定成员国确定的《服务贸易总协定》框架,在保险市场开放方面,发展中国家可以享受特殊待遇:一方面,可以针对自身特殊需要,确定保险服务业国内政策目标;另一方面,在市场准人方面,允许发展中国家根据其经济发展水平,适度开放保险行业和市场。我国是发展中国家,保险业还处于拓荒时期。因此,我国应充分利用关贸总协定给予发展中国家的特殊待遇,采取扶植国内保险业,限制外国保险业进入的对策。对此,我国保险法规定“设立外资参股的保险公司,或者外国保险公司在中国境内设立分公司,适用本法”,也就是说,外国保险公司要进人中国保险市场,不仅要经我国主管部门审核批准,而且还要受其监管和我国法律的约束。此外,为了扶植我国保险业,我国保险法还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办理境内保险的,应当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保险公司投保。”

注释:

  [1]李嘉华主编:《涉外保险法》,法律出版社1994年版,第21页。

  [2]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编:《外国民法论文选》(第二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6年版,第11页。

  [3] [日]园乾冶:《保险总论》,第116页。

  [4] 郑玉波;《保险法论》,第27页。

  [5] 张文显:《法学基本范畴》,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83页。

  [6][美]昂格尔:《现代社会中的法律》,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第185页。

  [7]蔡章麟:《债权契约与诚实信用原则》,载刁荣华主编:《中国法学论著集集》,汉林出版社1976年版,第416页。

  [8]徐国栋,《民法基本原则解释》,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l992年版,第78页。
阅读更多内容<<上一页 · 1 · 2 · 3 · 4 · 5 · 6
2
最新评论
发表评论
评论内容:不能超过250字,需审核,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政策法规。
      本站是由一个众多学科的博士群体组建而成,主要创办者为成都各重点高校博士。本论文网内理工科写手均为博士,文科类写手大部分为博士,且领域涵盖广泛,写作势力强大,若有部分专业,没有相关的写手,我们给你寻找合适的写手! 依托强大的人力资源,我们本着诚心交流的宗旨,专门为您排解写作上的难题。从在科研及实践工作中稳扎稳打的经历,我们具备了研究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论文写作和论文发表,作为教育体系的一个重要环节,我们确实有能力给您解决好问题,正所谓,真金不怕火来炼,请相信我们的势力,没有把握的事,我们不会做!
      本站受多家期刊委托,其中包括国家级中文核心期刊目录正刊,CSSCI目录正刊,增刊,省级以上公开出版的优秀期刊正刊,本站负责论文推荐发表,加急1个月即可发表。本站负责论文发表,不发表承诺退款!!目前主要负责法律,管理,经济,理工,农学,行政,医学,艺术,英语等类论文发表论文代写。详细期刊目录见本站相关内容。
赞助商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