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 20 多年极重要的一条经验是市场推进了人权的改进。与五四运动以后的 60 年( 1919-1978 )作比较可以看出市场推进人权的极端重要性。新中国成立之后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人民试图建立一个平等、富强、幸福的新社会,但由于没有依靠市场,而是依靠中央集权,按照一个预先设想的蓝图,通过计划经济来实现,结果却导致了 1976 年近乎崩溃的国民经济。改革的 20 年虽然没有把人权当做首要目标来追求,而是将目标放在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结果却出现了人权状况的极大改进。过去旅行的自由是不完全的,农民不得离开其土地(由户籍及粮票控制),城市人民旅行也有许多限制(有些地方要凭证购火车票),更谈不上出国(只有少数政府官员因公可以出国)。现在这些限制几乎都取消了。过去人们没有择业的自由,工作由领导和党组织决定,人象是机器上的一颗螺丝钉,拧在那里就定在那里。现在人们有了辞职的自由。过去中国人只有一个主雇,即中国政府。这唯一的主雇决定每一个人是否可以被雇用,以及他的工作性质、地点、工资。现在除了政府有众多的非国有企业,还有外资企业,使人们有了择业的自由。言论自由有了极大改进。过去在毛泽东的照片上涂抹,可以按反革命罪论处被关押甚至枪毙。现在有不少公开批评毛泽东的文章和书籍出版。过去人们没有在市场上选择的自由,买许多东西要凭票证,有不少消费与人的身份有关(例如只有高级干部才可以购飞机票或软席卧铺票),现在成了在金钱面前人人平等。最重要的进展是人们开始用法律保护自己,打官司成为时髦活动。近几年来由法庭审判的案子迅猛增加,一方面说明人们之间纠纷增加,社会的非生产性活动上升,但证明人们对法律逐渐恢复了信心。共产党也强调减少党对法院审判的干扰,保持司法的独立性。这一情况与文革时法院关门,宪法被践踏,作为国家主席的刘少奇竟不能援用法律授与的豁免以保护自己的情况相比较,有了巨大的进步。
市场取向的经济改革是否一定能牢固地确立人权并进而完成向民主法治的社会的过渡,这是尚未有定论的问题。从国际经验来看,成功和失败的例子都有,其中的经验教训值得认真研究。这一研究超出了本题的范围。如果用一句简单的话来猜测,我认为取决于政权和人民双方如何处理彼此的关系。如果政府对变化采取宽容态度,人民有足够的耐心,这个过程在中国也许能在三四代人之间完成。中国终究是一个相当穷的发展中国家,而且人权、民主、法治在中国的历史传统中是比较新的概念。操之过急只会把事弄糟,中国共产党在过去 20 多年的改革中创立了中国历史上空前的业绩,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中国人民善于向世界各国人民学习。凭中华民族的固有的文明和智慧,我对中国的人权前景充满了信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