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多个权威渠道获悉,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有望于4月20日左右,在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二次会议通过一项“决议”后挂牌。日前在内部传达的“三定方案”已确定银监会将下设16个局级部门。
即将于本月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的这项“决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在《中国人民银行法》和《商业银行法》修改之前,银监会的职责由国务院决定;两“银行法”修改后,银监会按法律授权运作;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尽快修改审议两“银行法”。据了解,有关部门近日即将组织人员封闭修改两“银行法”。
此项“决议”一旦通过,将扫除银监会“诞生”的法律障碍,因为现行的《中国人民银行法》规定人行“对金融业实施监督管理”。全国人大常委会此次例会的时间尚未最后确定,但可望在4月20日左右结束。知情人士称,会议一结束,银监会便可挂牌。
此前于4月2日,温家宝总理主持召开了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银监会的“三定方案”。相关文件尚未下发,但文件精神已在相关部门传达。银监会将下设16个局级部门:办公厅、银行监管一部、二部、三部、非银部、合作部、国际部、政策法规部、统计部、财会部、人事部、监察部、宣传部、群工部、监事会工作部、机关党委,编制为450人左右。在此之外,还设有信息中心、服务中心、党校等。
其中,银行监管一部、二部、三部、非银部、合作部系原人行主管国有银行的银行监管一司、主管股份制银行的银行监管二司、主管市场准入的银行管理司、主管信托公司和财务公司的非银行金融机构监管司、主管农村信用社的合作金融司。除上述5个部门之外的11个部门,将以原中央金融工委的工作机构为主组成。
有关人士介绍,银监会的各级机构将按照行政区划设置,省级机构称银监局,地市一级机构称银监分局,县一级将“视需要,设置精干的办事机构”。
据了解,因成立银监会,原中央金融工委已被撤销,新设银监会党委,并对证监会党委、保监会党委的职责作了调整。
原中央金融工委管理的金融机构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按照银行、证券、保险业的分类,分别划归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党委管理。开发行、进出口行、农发行、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中信集团、光大集团的领导班子由中央管理;华融、长城、东方、信达四大资产管理公司、招商、民生银行、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中煤信托的领导班子由银监会党委管理;银河、民族、科技证券的领导班子由证监会党委管理;人保、人寿、中国再保险、中保集团、出口信用保险、民生人寿的领导班子由保监会党委管理。
(完,空心雨论文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