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民法院五年改革纲要》的规划,人民法院改革的总目标是:紧紧围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需要,依据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基本原则,健全人民法院的组织体系;建立公正、公开、高效、廉洁,运行良好的审判工作机制;在科学的法官管理制度下,造就一支高素质的法官队伍;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必须强调的是,人民法院的改革,要学习和借鉴一些国外的有益经验,但决不能照抄照搬。我们改革的原则是: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坚持依法独立审判;坚持国家法制统一;坚持从中国的国情出发。
同时必须看到,人民法院的改革是一项涉及内容广泛的系统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司法改革必须符合司法工作本身固有的特殊性和运作的规律性,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有序进行。改革是否成功,就是要看能否通过改革确保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实现司法公正,维护社会正义。在这个前提下,凡是符合审判工作规律的事情,都可以大胆探索,大胆试验;但是,不允许不顾现有条件和审判规律去搞什么“新思维”“新机制”,更不允许将许多历史已经证明行之有效的好制度、好传统任意废弃。改革要用科学严谨的精神贯穿始终,分轻重,讲主次,有迂回,抓住机遇,讲究策略,适时而进,决不能凭一时头脑发热就一哄而起,最后一轰而散。许褚式的轻浮草率,李逵式的武断鲁莽,马谡式的好大喜功,最终只能会给审判工作带来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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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五年来,人民法院的变化是实实在在的,而且社会各界也给予了很高的评价,如立案大厅实行柜台式服务、十几分钟就可立一个案;如十八岁以上公民凭有效证件,可旁听公开审理的案件。这在以前都是难以想像的。五年来人民法院改革的力度之大,成就之多,可谓前所未有,请您简要谈一下人民法院采取的改革举措。'P>
肖扬:十五大以来,人民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大刀阔斧创新,脚踏实地工作,的确取得了一些成绩。总的来说,可以用“三个首次,五个突破”来概括五年来的法院改革。
“三个首次”是:制定并颁布实施了《人民法院五年改革纲要》,对改革的近期目标进行总体规划,这在共和国的历史上是第一次;提出在抓好审判机制改革的同时,着手推进司法体制创新,把体制改革的问题提上工作日程,这在历史也是第一次;以大法官颁证为标志,符合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官制度初步得以建立,这既是第一次,也是朝着现代司法制度迈出的重要一步。
现在来看,《人民法院五年改革纲要》确立的39项改革任务,已有35项基本得以实现,并至少在以下五个方面获得了突破性进展:
一是审判方式改革取得了重大突破。各地以公开审判为重心,强化庭审功能、强化控辩双方举证责任、强化合议庭和独任审判员职责,增强了审判的透明度。二是证据制度改革取得重大突破。今年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民事、行政诉讼证据规则相继开始实施,目前,刑事证据规则也在抓紧修订。三是审判机构设置和管理机制有了新的突破。立案、审判、执行、监督分立制度全面实行;调整了民事审判格局,完善了刑事、民事、行政三大审判体系;执行工作建立了各高级法院对本辖区执行工作统一管理、统一协调的机制;原属交通部管理的六家海事法院全部纳入了司法管理体制。四是队伍建设的重大突破。从今年开始,法院一律从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任职资格的人员中择优录用法官,全国法官等级评定工作已经完成。五是审判组织的职能作用有新的突破,合议庭的职能进一步强化,除重大、复杂、疑难案件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外,其它案件由合议庭自行决定,真正做到权责一致。
记者:在去年夏天召开的全国高级法院院长座谈会上,您提出要大力推进法院的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我们也注意到最高人民法院在此方面做了一些有益的探索和尝试,请谈谈这方面的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