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播理论》一书有这样的回顾:“20世纪最重要的知识流派之一就是以马克思主义为基础的社会理论。这一理论运动始于卡尔.马克思主义(KarlMarx)和弗利德里希.恩格斯(FriedrichEngels)的思想,它包括几个关系松散的向社会统治秩序发起挑战的理论,几乎所有社会科学的分支,包括传播,都受到了这一思想路线的影响。”马克思主义不仅是社会科学的灯塔,而且是传播理论的宝库,遵循马克思、恩格斯的媒体观和新闻观进行媒介批评,要以马克思主义作为分析的指南,同时还需防止只承认某些过时的观点或回避一些非常有实践意义的理论原则。
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观察、分析媒介现象,是开展媒介批评的理论基础。媒介及其新闻活动是社会生活的产物,同时又是社会生活的一部分。马克思认为,社会生产资料所有制性质决定社会的本质,经济是一切社会结构的基础,并决定政治建筑和思想关系。一定的生产力发展水平,要求建立一定的生产方式和一定的社会形态,在每一社会形态中,经济基础决定国家政治制度和意识形态的性质,即决定这个社会的精神生产为谁服务。马克思说:“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有什么性质的物质生产方式和物质文明,就有什么阳性植的精神生产和精神文明。我们观察媒介现象,首先不能到政治和精神生活中去寻找它的根源,而主要是到物质生产方式及其变化中去探寻。媒介行为和记者的报道视角,在一般情况下不是自身的冲动,而是社会经济关系及由此产生的政治关系相互作用的结果。媒介批评家如果看不到媒介背后的经济变动的影子,只到思想根源中去诊断思想病变,就颠倒了社会的有机结构。
新闻媒介反映的一切现象,都来自物质生活和社会关系的现实状况,当我们批评媒介的时候,如果忘记了这种反映与被反映的内在联系,就把媒介行为孤立地视为一种“纯粹的意识形态”,即脱离社会经济形态的、孤立的主观意识。“如果物质生产本身不是从它的特殊的历史的形式来看,那就不可能理解与它相适应的精神生产的特征以及这两种生产的相互作用。”因此,一方面要扩差媒介如何被物质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所决定,另一方面还要考察新闻媒介及信息传播是否适应物质生产方式、以及如何反作用于社会的物质生活。媒介行为是社会意识形态的摆线之一,由生产方式赋予它一种特殊品格,即由经济关系决定媒介代表哪一部分人的利益。在西方,脱离这一点去评价媒介的种种表现,往往把欺骗人民的报道视为人民的福音,把代表少数人利益的媒体视为大众的喉舌、社会的天平。
马克思、恩格斯论证了每一社会形态中占统治地位的意识形态是由生产方式的性质决定的。这是因为,人类自进入阶级社会以来,从事物质生产的资料和从事精神生产的资料都掌握在经济上、政治上占统治地位的阶级手中。在资本主义社会里,资产阶级不仅掌握着土地,机器、资本等物质生产资料,而且掌握着出版社、印刷所、报纸、广播、电视等精神生产资料。如果这些传播手段和媒介由少数掌权者说了算,人民被排斥在支配权以外,那么,正像马克思、恩格斯所指出的那样,“一个阶级是社会上占统治地位的物质力量,同时也是社会上占统治地位的精神力量。支配着物质生产资料的阶级,同时也支配着精神生辰的资料,因此,那些没有精神生产资料的人的思想,一般地是受统治阶级支配的。”新闻媒介只有摆脱少数人的武断控制,真正被人民支配,它才不能变成少数人统治多数人的工具。
马克思、恩格斯在肯定生产方式的性质决定意识形态的性质的同时,又充分肯定意识形态对物质生产和社会发展的巨大反作用。他们认为,这种反作用从总的看表现在阻碍或是推动物质生产和社会的发展。反动的腐朽的意识形态起着维护旧的生产方式,阻碍生产力发展和社会进步的作用。反之,先进的、革命的意识形态则促进旧的生产方式灭亡,帮助新的生产方式诞生、巩固和推动生产力的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