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信托业的起步的标志是1979年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的成立。1982年4月10日,国务院发出"关于整顿国内信托投资业务和加强更新改造资金管理的通知"。这时候,距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成立,仅仅两年半的时间。这只是中国信托业5次大整顿的第1回。
1985年,国务院要求银行停止办理信托贷款和信托业务,已办业务应加以清理。
1988年10月,中国人民银行根据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公司的8号文件精神,开始对信托投资公司的第三次整顿。1989年9月,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清理整顿金融性公司的通知》,决定由中国人民银行负责统一组织检查、监督和验收。
1995年5月,国务院批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中国工商银行等四家银行与所属信托投资公司脱钩的意见》,脱钩工作于1996年结束。
1999年4月,财政部发布关于《信托投资公司清产核资资产评估和损失冲销的规定》。2001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颁布并实施。2002年中,人民银行宣布,中国信托业第五次整顿将与2002年内结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