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几年,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的不断发展,举手、鼓掌等方式越来越不为人大代表们所欢迎。各级人大代表们要求改革举手、鼓掌投票方式的呼声也越来越高。如:2001年2月23日江西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上,危仁等12名代表向大会提交了议案,要求改以往的举手方式为投票方式,以真正反映代表们的意愿和体现人代会的民主。2002年1月14日,在武汉市十届人大五次会议上,人大代表、武汉科技大学副教授陈文锋专门提出一份议案,建议市政府在武汉人民会议中心配备电子表决系统。这份议案得到了该市许多代表的支持,代表们一致认为:“举手表决极不利于让大家无所顾虑地真实表达自己的意愿,而鼓掌表决则是一种不可量化的表决方式。电子表决系统既方便又科学,短时间内就可以显示出代表的真实意愿。”
1990年,七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一次用电子表决器对议案进行表决后,电子表决系统开始进入我国人大。目前部分地方人大已开始使用电子表决器进行选举或无记名投票表决,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2001年2月14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惨遭否决。沈阳市铁西区的一位代表在表决后说:“这样的表决方式很好,不然举手表决时左顾右盼,不好意思不举手,有时真是违心的。这下可好了,可真正反映我们的民主意愿。”
2002年1月28日,广东省九届人大五次会议,在人大代表的建议和要求下,议案表决由举手方式改为按表决器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改革后,不少代表都说心情轻松了不少,对这些新变化普遍表示欢迎。一位来自阳江市的代表说:“虽然这些措施看上去是简单的程序变动,却意味着省人大会议在民主化进程上迈出了重要一步。”随后,3月20日,广州市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上,也采用电子表决方式。更让人耳目一新的是,为提高会议透明度,市人大信息网对表决过程进行网上直播,市民可通过互联网“列席”这次会议,了解大会进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