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税收征管方面, 各国都设立了一套或三套税收征管机构,有相对独立的地方税务机构, 实行垂直领导与同级领导相结合,各级政府各自征收自己的税收, 互不交叉。
5、从地方财源结构看,一般而言, 税收管理权限相对分散的国家,其地方税收入的比重相对较高,反之,税收管理权限相对集中的国家, 其地方税收入的比重相对较低。由于地方税只是地方政府收入的主体部分, 分税并不是国家财力的彻底分配, 而是国家全部税收收入基本的或初始的分配。 中央与地方之间的财政关系不可能通过一刀切的办法予以割断,因此, 为了使税权集中与事权分散的矛盾得到缓解, 大部分国家都建立了相应的税收调整制度,以弥补地方财力的不足。 以最大限度地避免在这一问题上可能出现的不规范、 不公平的主观倾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