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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P>
土地是一个特殊的蛋糕——做不大且越来越小的蛋糕,是不可以多次分配的,经济学的蛋糕理论是不适用的。这种稀缺性决定土地不能当作一般的商品和生产资料来分配。温铁军先生的“农地在中国的最基本的功能是社会保障功能”的观点经常受到批判,批判者说,当大量的农民失地、失业后,我们可以把农民纳入现代社会保障体系。我无法想象一个人均国民生产总值1000美元的中国,怎么能建立起8亿农民的现代社保体系。不说咱们中国做不到,我们转移6亿农民给美国,经济总量9倍于我们的美国佬恐怕也无能为力!既然土地是农民的安身立命之本,是8亿农民的社会保障,怎么可以买卖呢?如果土地可以买卖,那城里人的社保是不是也允许买卖呢?
第五、任何一个制度的确立,只有当制度收益大于制度成本时,制度才能建立起来。“分田单干”之所以能建立起来,是因为“分田单干”后劳动者积极性提高了,每亩能增加300斤产量,尽管“分田单干”也要支付成本——管理成本增加,但收益减成本是一个正数,这是新制度建立起来的根本原因。如果现在搞土地私有化,谁说清楚了制度收益与制度成本之间的关系?天还是那个天、地还是那个地、人还是那个人、生产方式还是那个生产方式,难道把承包制改成私有制就能解决中国的“三农”问题?那我要问:中国几千年的封建社会在土地私有化的制度条件下,为什么就战乱不断、民不聊生呢?
第六、站在五千年历史的长河中看,毛泽东及其领导的中国共产党人对中国的最伟大的历史贡献就在于完成了中国漫长农民革命。农民革命的核心即是土地革命,历史上的历次农民革命运动大多是以“打土豪、分田地”为革命目标的,而毛泽东在实现这个目标后并没有停止,随后中国共产党人又建立起了土地公有制度,至此土地革命的任务才算真正完成。上个世纪后期以来,在中国农村经常出现局部性的农民反抗,但这种反抗只是以反贪减负为主要目标,是局部的“有限革命”,当打倒了乡村贪官,这种“有限革命”就结束了。假如中国的土地制度真的回到了上世纪的30年代的私有制,中国就必然出现众多的非法生存者,整个社会就会长期处于一个不安定状态,当条件成熟时必然演化成无地农民革命运动。因此,中国维持和完善现存的土地公有制度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中国几千年的农民革命运动,是中国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和制度迟迟得不到发展的最根本的原因。每一次农民革命运动,都是一次以土地为核心的财富的洗牌,每一次这样的洗牌,都彻底的破坏农业经济基础,而建立在农业经济基础和农村市场之上的资本主义经济及其制度的萌芽也必然荡然无存。假如中国再来一次“打土豪、分田地”的农民革命运动,国民经济的墙角——农业经济受到彻底破坏,中国农村的惨状不言自明,而建立在农业经济和农村市场之上城市的经济必将受到毁灭性的打击,不仅如此,城市将有无数的人死于饥饿。
农民革命和城市革命不同在于,农民革命是地权平均化的大洗牌,动摇的是国民经济大厦的基石。城市革命是集团和个人要求民主政治权力平均化的大洗牌,动摇的是腐朽的落后的政治集团的权力基础,其对经济的破坏力较农民革命小得多得多。中国这样一个人多地少的国家,如果不能完成农民革命,就不可能强大起来。从这个意义上讲,在中国搞农村土地私有化是开历史倒车。人多地少是中国的特殊国情,决定中国必须走不同于别国的现代化道路。
当今中国社会矛盾同“过去”相比,基本相同,依然是那些“山”,唯一不同之处即是土地公有。如果富人还要打穷人的土地的主意,那中国就无法告别革命的时代。
第七、现有的土地制度是不是就没有问题呢?当然不是。我认为最大的问题在于农业用地改为非农业用地的增值收益分配不公问题,是以城郊为主的局部土地农转非问题,不应该上升为全局的土地制度问题。
有人说,中国的吃、穿、用、行、住五大产业中,前四大产业的成功人事是值得佩服和尊敬的,惟独房地产业的成功人事不值得尊敬。因为前四大产业是充分竞争的产业,房地产业是一个依靠权力垄断瓜分土地增值收益的行业,城市的每一栋高楼底下都有血汗和尸骨。这样的话虽然尖刻了一些,但很深刻。有人对此开出的药方是土地私有化。但仔细的想想,被征用的一片地是一个人所有具有谈判的能力还是十个人所有更具有谈判能力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