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税务机构应加强与避税地银行的合作。许多避税地国家的银行有着严格的保密制度,使得税务部门的工作受到很大阻碍,因此,我国税务机关应积极争取与相关国家银行的合作。例如,瑞士银行以其极为严格的保密制度著称于世,通常不允许外国财政当局接近瑞士银行帐薄。而美国于1973年与瑞士签订了一个允许美国国内收入局在某些情形下调查瑞士银行帐户的条约。通过这样的合作,美国取得了反对国际间重大逃税、避税活动的有效成果。
四、结语
跨国电子商务的出现与发展,以及国际社会对其征税问题探讨的相对滞后,引发了形形色色的国际“电子”避税。我国不仅要针对其特点制定相应的反避税法规,还必须切实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网络技术,建立严密的涉外税收管理硬件系统。在此基础上,积极拓展国际间反避税的交流与合作,通过签订双边、多边的税收协定与条约解决税收管辖权冲突及避税问题,防止在跨国贸易额剧增条件下税基的缩减与税收的流失。税务与经济·何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