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精英主义强调知识在决策中的突出地位,但它对知识的理解实际上是很片面的。它不懂:任何一种知识都是有限的和具体的,都是关于特定对象的知识。因此任何一种知识只能在有限的范围内发挥作用,任意超越其局限性,就必然会由于无知而产生非理性化的结果;此外,任何一种知识都是社会以往实践中的产物,都是面对过去的。如果将知识标准不打折扣地贯彻实施,实际上就是要人类不要有稳定的领导核心,这显然也是有悖于精英主义的初衷的。正是由于精英主义的论点论据忽视了知识本身所具有的特性,使得它在实践过程中必然会陷入循环论证的困境,即一方面强调知识是权力的条件,另一方面却用权力来说明知识的价值。这一悖论决定了实践中的决策过程必然由以知识为标准蜕变成以权力为标准。而一旦精英论完成了由知识原则向权力原则的过渡后,整个社会不可避免会出现以下的结果:⑴知识的客观性基础和自我反思的能力遭到毁灭性的破坏,使整个社会及个人丧失据以调整自己行动的条件和能力;⑵社会的知识结构和人才结构严重失衡,导致社会对外界的认识水平和能力严重衰退;⑶各种人才施加社会影响力的手段受到严格限制,其活动能力被严重削弱。⑷由此对决策过程所产生的最终影响就是:决策者由于缺乏必要的智力条件而无法实现决策的理性化。
现代精英论者强调以知识作为决策的依据,表面上看提出了一项客观的条件,但从本质上讲,它与以往的任何鼓吹专制统治或寡头统治的理论观点并无实质性的区别,都主张社会的某一特殊阶层应凌驾于整个社会之上,知识不过是精英主义者通往权力的跳板。由于精英主义对知识的崇拜本质上源于对权力的崇拜和渴望,所以在知识中心论中实际蕴含着向一切专制统治过渡的思想倾向。关于这方面的一个显著例证就是,在现实政治生活中,对权力的崇拜和对领袖“天才”的赞颂可以并行不悖地共处于一切极权专制社会中。既然精英主义假设领导人具有他人所不及的智慧和能力,那么为了防止领导人决策失误而必备的一些监控手段和纠错机制就完全没有必要设立了。由此我们可以看出精英主义的又一个矛盾:它一方面承认领导人不可能全知全能,也是容易犯错误的,另一方面又将领导人置于一个不能犯错也不容许其纠正错误的境地。这种矛盾不仅使得当权者获得了任意作为的机会,而且也使精英决策成为一种令人不寒而栗的决策模式。
九
为了强调决策中的知识标准,作者写下了这么一段令人印象深刻的话:“天文学家讨论哲学,化学家评说音乐,或诗人谈论数学,其所言决不会比民意调查所询问的普通公民的话更有意义。不同之处在于,一个专家在其他专业领域一般都自认无知,而公民(每一个人)却都被要求去关心政治,在普遍的能力低下中,他不再能够认识到自己的能力低下。因此不同之处是,在另一些我们无知的领域,我们不敢说三道四,而在政治领域我们却受到鼓励去说三道四。”这个观点其实并不新鲜,早在二千五百年前,苏格拉底就曾对雅典的民主制作过同样的揶揄。然而这种貌似有理却完全经不起推敲的观点居然在今天还有人信奉,这就不能不使人感到吃惊和遗憾了。
民主政治之所以鼓励每一个社会成员的参与,并不是基于对社会成员的认识论假定,也不是就事实本身而言的,而是基于对政治活动的性质和作用的认知。政治过程关系到千百万人的切身利益,任何一个与之有关的人当然有权参与到政治活动中来,以保证自己的利益得到尊重和维护。当然,参与者具有相应的素质,可以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利和利益,但这只是技术上的问题,而不是原则上的问题。原则上的关键不是知识,而是权利。我们强调参与在民主政治生活中的重要性,就是指出社会公众对于社会公共事务所享有的一种权利,这种权利保障每个公民在必要时或他愿意时能够获得他所需要知道的一切信息,能够采取适当的方式介入到决策过程中来,从而能够有效地维护他所享有的各种权利和利益不被侵犯。我们说,一般公众对政治过程的不参与并不等于其不应参与,毕竟参与是一项权利而不是义务。因此,不能借口公众对政治活动不感兴趣或对复杂的政治过程缺乏必要的知识而将普通群众对政治生活的广泛参与权限定在一个狭窄的范围内,更不能由此得出公众不应介入政治生活的结论。从本质上讲,割裂参与与民主政治的内在联系,试图将参与从现代民主制度中排挤出去,实际上就等于变相地鼓吹专制主义或精英寡头政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