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的问题是五伦与独立人格的关系如何,人在五伦的关系网络中是否可以具有独立的人格?或者说,人在五伦之中是否就不可能具有独立人格?在父子关系中,父对子当然有独立人格(但事实上也有受虐待的父母),子对父是否也有独立人格呢?在君臣关系中, 君当然有独立人格(受权臣挟制的君除外),臣对君是否也有独立人格呢?在夫妇关系中 ,夫对妻当然有独立人格(也有受悍妻虐待的夫),妻对夫是否也有独立人格呢?很显然 ,君臣之间是不平等的,父子夫妇虽属同一阶级,但也是不平等的,作为子、臣、妻的是否具有独立人格?
从孟子论大丈夫的言论来看,他是认为,为臣之道应不同于“以顺为正”的妾妇之道。在长达二千多年的封建社会中,妇女是不受尊重的,男子还有所不同。孔子说:“事父母几谏。”(5)这就是说,子对于父,可以保留不同的意见。孔子又说:“以道事君, 不可则止。”(6)“子路问事君,子曰:勿欺也,而犯之。”(7)这就是说,臣对君可以坚持自己的不同的意见。孟子论君臣的相对关系,甚至说:“君之视臣如手足,则臣视君如腹心;君之视臣如犬马,则臣视君如国人;君之视臣如土芥,则臣视君如寇仇。” (8)荀子论臣道,亦有“从道不从君”之说。(9)从这些言论看来,儒家承认子对于父、臣对于君,是具有相对的独立人格的。所谓“父慈子孝”、“君仁臣忠”,表明父与子、君与臣之间都是相对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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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实际情况来看,作为子的对于自己的父母要尽为子之道,但是对于别人的父母则只是长幼或朋友的关系。作为臣的对于君要尽为臣之道,但是对于别人或别的臣则是长幼或朋友的关系。臣子与臣子之间,一般人民之间,不能说彼此没有独立的人格。儒家在宣扬人伦的同时又肯定人的独立意志与独立人格,还是有一定理由的。'P>
儒家不但认为人伦关系无损于独立人格,而且认为实行人伦准则是完成独立人格的条件。孟子说:“规矩,方圆之至也;圣人,人伦之至也。欲为君,尽君道。欲为臣,尽臣道。”(10)能尽量实行人伦之道,就是圣人。圣人就是最崇高的人格。这就是说,如为父则尽父道,为子则尽子道。如为君则尽君道,为臣则尽臣道。处在什么地位,即尽所应尽之道。这样就是圣人。荀子亦说:’圣也者尽伦者也,王也者尽制者也。两尽者,足以为天下极矣 。”(11)荀子所谓“尽伦”即是孟子所谓“人伦之至。”
孟子所谓“尽臣道”并不是“以顺为正”。孟子论人品的层次说:“有事君人者,事是君则为容悦者也。有安社稷臣者,以安社稷为悦者也。有天民者,达可行于天下而后行之者也。有大人者,正己而物正者也。”(12)这里所谓“事君人”是没有独立人格的;所谓“安社稷臣”、“天民”、“大人”都是具有独立意志因而也是具有独立人格的人。孟子区分了“安社稷臣”、“天民”、“大人”的不同层次,独立人格也有不同的层次。
在春秋战国时代,儒墨都是希望以其道“易天下”的,都显示了独立的人格。《周易大传》说:“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又说:“泽灭木大过,君子以独立不惧,遁世无闷。”“雷风恒,君子以立不易方。”这些都是独立人格的坚定宣示。《庄子·逍遥游》论述宋荣子(宋钅 开)的态度说:“而宋荣子犹然笑之,且举世誉之而不加劝,举 世非之而不加沮,定乎内外之分,辨乎荣辱之境,斯已矣。”宋荣子可以说是独立人格的重要典型。以庄子为代表的道家追求个人的精神自由,更是高度宣扬独立人格的。
在历史发展过程中,秦汉以后,人伦关系的情况有所改变。汉儒提出三纲(君为臣纲、 父为子纲、夫为妻纲)之说,强调君对于臣、父对于子、夫对于妻的主导地位及臣对于 君、子对于父、妻对于夫的服从关系。于是臣对于君、子对于父、妻对于夫的相对地位降低了。到了南宋时代,理学家罗从彦(程颐的再传弟子)提出“天下无不是底父母”,陈埴(朱熹弟子)又提出“天下无不是底君”,于是将君权、父权绝对化了。同时又提倡妇女守节,加强了夫权。于是全国的臣民对于君主而言都丧答了独立的人格。在家庭中,子对于父也不准许有不同意见。所谓君臣父子夫妇的人伦成为压制人民的沉重枷锁。应该承认,在中国历史上,“人伦”观念有一个演变的过程。在先秦时代,君臣关系还是相对性的。秦汉以后,君臣关系逐渐变为绝对服从的关系,于是一般人的独立人格受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