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大陆在社会主义制度条件下,已经基本上消除了私有制社会条件下人与人、人与社会利益的分裂和对立,以及由此导致的个人、集团利益的无政府状态,社会竞争的无政府状态,和对自然索取和占有的无政府状态。但是在社会中还存在着人与人之间的利益的矛盾,存在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的矛盾,团体利益之间以及团体利益与国家利益的矛盾,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的矛盾,眼前、暂时利益与长远、根本利益的矛盾。中国作为一个大的发展中国家,有来自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商业、政治压力,有来自内部迅速膨胀的人口压力和消费压力,并集中表现为生存和发展的压力。在这些压力下,如果不能正确认识和处理上述中国社会中存在的各种利益矛盾,就很容易使各利益主体在资源和环境方面选择下策,即导致从50年代开始向“大自然开战”而逐步形成高投入、高消耗,低产出、低效率的粗放型的经济增长方式,或者说是接受了传统工业文明的发展方式。而在现实社会不完善的市场经济条件下,在利润最大化的驱使下,有的厂商更是更大规模地开采能源,拼命占有可见资源,以最粗放的方式掠夺资源,又对废水、废气、废渣不作净化处理而大量排放,大大加剧了资源紧缺、生态失衡和环境污染的态势。于是,面对共同的生存环境和资源,有的人大量获利,有的人却受害。假如受害者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那么环境就会受到更大的破坏;而假如受害者有生态文明的观念,那就无法再采用同样手段讨回公正。于是人们发现,人与自然关系危机的背后是人与人关系的危机;自然资源和环境向人们的“报复”,呼唤的是社会公正。因此,中国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既需要建立人与自然的新的文明关系,也需要确立人与人的新的文明关系。
首先,要求确立代内公平原则。因为在环境和资源都有限的中国,任何无政府主义和利己主义的经济行为,都要给周围地区和人们带来利益损害;任何过度的消费即浪费都是对他人的剥夺。在经济相对落后、人口众多、资源短缺的国情下,中国发展的最基本目标,应该是不断满足绝大多数人的基本需求,因此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生存需求应当优先于富有者的奢侈需求,先富起来的地区要支持贫困地区的发展。所以中国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是整体的持续发展,它要求在全社会普遍建立任何利益主体的发展都不能损害其他利益主体的发展的原则,资源环境公正配置的原则,所有公民享受自然赋予上的公平原则,保护环境资源可持续发展是所有公民的义务的原则。这种人与人关系上的新的文明,也是中国社会主义的根本制度所要求;它反映在观念上,就是要在全社会树立保护环境意识,人均资源意识,全面、协调发展意识,整体发展意识,团结互助意识,共同富裕意识。
其次,中国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还要求把代内公平延伸到代际公平,即强调对后代发展的足够公平,确立代际公平原则。在自然资源上,我们现在多消耗每一单位非再生资源,就意味着我们的后代将要少消耗同样多的非再生资源,我们现在对可再生资源的开发如果超过其再生速度,就破坏了其再生性,就意味着我们的后代不能再开发利用了。这就要求,当代中国社会发展既要满足当代人的基本需求,同时这种发展又不能以损害后代人的发展能力为代价,要给后代人留下更多的自然财富,以满足后代人能进一步发展的环境资源等自然条件。中国社会持续发展的基本目的是使一代比一代发展得更好。这种代际公平,更是中国社会主义根本制度所要求,它反映在观念上,就是要在全社会树立为子孙后代负责意识,着眼于民族未来的发展意识,中华民族文明世代相传意识。
第三,在生活方式上,中国全面、协凋、可持续发展要求在全社会建立可持续的消费方式。
可持续的消费方式是一种新型的消费文明,它是对传统工业文明的消费观的超越。与传统工业文明的发展方式相适应的消费方式,实质上是一种不可持续的消费方式,而作为对这种消费方式的反映的消费观则是一种“浪费型”的消费观。这种“浪费型”的消费观,追求的是“一次性”消费或者“类一次性”消费,结果是迫使大量仍具有使用价值的可消费对象退出消费过程,作为废弃物被抛弃。这种“浪费型”的消费,还过度追求所谓“深加工产品”。当然,有些“深加工产品”在生活上必要的,但过度追求,既浪费了大量能源,又污染了环境。工业发达国家的这种高消费,使人均消耗资源量急剧增加。美国的人口不到世界人口的5%,却消费掉了占全球25%的商业能源,排放出了25%的温室气体。也正是工业发达国家的这种高消费,使得人类的资源总消耗量按几何级数增长,给地球造成了无法承受的巨大压力。这种以资源的高浪费和环境污染为代价的不可持续的消费方式的危害已经越来越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