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如期而至,我国银行业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充分借鉴国内外的经验,遵循技术发展规律,积极探索我国银行业电子化的基本架构和实施方式,是发挥银行自身优势,尽快融入国际金融大家庭,增强核心竞争力的关键。对我国以四大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为代表的业务覆盖全国的综合性银行来说,实现全国性数据集中则是网络时代迎接国内国际挑战的必然选择。
一、中国银行业实现全国性数据大集中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1.银行业实现全国性数据大集中的必要性
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使我国银行业各类客户的经济活动方式和地域范围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客户结算半径的扩大,要求银行提供更加高效、便捷、安全、可靠的结算和支付手段。这就需要我国商业银行打破传统的基于省域范围甚至更为分散的地域性条块分割的分散的管理和经营模式,依托快速发展的信息技术进行技术创新,为客户提供实时的、全国性的金融产品和多样性、个性化的新型服务渠道,建设一个集中统一的全国性的数据集中处理环境,实现银行全国性数据大集中是大势所趋。现在工、农、中、建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大都已拟定了各自的全国数据大集中的整体规划和实施方案,有的行已进入具体的实施阶段。总体看来,实现全国性数据大集中将会给中国银行业带来许多有利条件,有利于增强中国银行业的核心竞争力,主要体现在:
(1)有利于实施和建立一级法人体制下的法人授权机制及分支机构等级管理体系,实现从粗放经营向集约化经营转变,实现银行业务的集中监控和风险防范,有利于完善银行内部控制机制和法人治理结构,实现资源共享,进一步降低管理成本。
(2)有利于提升国有商业银行的经营理念,实现稳健经营和深度效益的挖掘,为社会提供高品质的金融服务,促进业务处理的标准化和规范化,缩短金融产品的创新周期。
(3)有利于改革银行内部核算层次,加快银行资金的流动,促进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
(4)有利于集中、引进和保持优秀的技术资源,加强技术、业务和生产运营的统一、规范化管理,提高软件开发和系统运行的质量,促进中国软件产业的发展。
(5)有利于实现电子化建设的规模效益,树立金融产品的品牌形象,为社会提供统一、规范、高效的金融服务。
(6)有利于实现全行经营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可访问性,奠定客户关系管理的数据基础,挖掘客户关系及其价值,真正实现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管理理念。
2.银行业实现全国性数据大集中的可行性
我国银行业电子化建设已经走过了20多年的历程,现在大型商业银行大都已经建成了省域数据中心,实现了区域性的数据集中处理,基础设施、软件开发、科技队伍都为实现全国数据大集中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也积累了宝贵的实践经验。
首先,计算机特别是大型计算机技术和集群技术的发展,为实现全国大集中提供了可能;同时网络通信技术的快速发展,为实现全国大集中提供了必要的技术条件。
其次,在以往的信息化建设中,各行基本上实现了业务核算、业务操作、数据采集与传递、业务监控、业务应急的规范统一,形成了较为规范、操作性强的业务需求,为实现全国大集中做好了必要的业务准备。
再次,入世后,国外银行带来的丰富的实践经验和极具参考价值的实现模型,及各行在以往的电子化建设过程中,积累的大量工程实施经验和运行管理体系建设的经验,为实现全国大集中提供了必要的经验积累。
最后,各行在以往的信息化建设中培养积蓄了大量的技术力量,同时完成了大量操作人员计算机技术培训工作,逐步形成了能够满足大集中需要的新型的运行管理体系,为实现全国数据大集中提供了必要的人员和体制保障。
3.银行业实现全国数据大集中的基本模式
全国性数据集中主要是指银行在建立全国性集中式计算机数据处理中心的基础上,建成全国性集中式计算机网络系统,从而实现“三大集中”,即所有营业网点集中联网、所有会计账务集中处理、所有客户基本信息集中管理。从目前各行的全国集中式计算机网络系统建设的架构看,主要有多中心、双中心和一个中心三种模式,但这三种模式并无实质性差别,它们都是以不同模式实现相似的功能,总体架构都是在不同地理位置建设数据处理中心和灾难备份中心并联网,按地域区划在下级分行设置前置系统,从而形成一个上联总中心、下联网点终端,地理位置不同、物理上相对独立、逻辑上统一的全国性计算机综合信息系统构架。完整架构的形成,有利于通过三大集中保证银行经营核算数据的高度真实,为银行的经营管理、科学决策提供翔实的数据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