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极信仰,是人借助自己的理性对他所信仰的对象进行沉思、思考到不可再思考的地方对某种对象的信仰,信仰的对象于是成为了信仰本身。这里所说的人,既指个人,也指一个信仰群体,还指人类同在者全体。因此,在存在形态上,终极信仰可以分为个人的、群体的、人类的终极信仰。而且,它还会受到时间的时段性的限定,即在一个时段它是其信仰者的终极信仰。这时的信仰对象,更多地带有偶像崇拜的特征。即便如此,信仰者和信仰对象之间的关系,依然是有限与无限的关系。问题在于:人作为个体生命的存在者,如何维护这种绝对的差别呢?如果不接受三位一体的信仰,在人与神之间又如何保证不发生相互僭越的情况?无论怎样,终极信仰,总是同世界的神圣创造者相联系,换言之,它总是和终极的信仰对象绝对相关联,或者说,它总是信仰者绝对地相信的绝对的对象。于是,终极信仰,便和作为逻辑的神言相关。
神言,即上帝确定的关于世界的绝对差别。这种差别,首先表现为上帝与人的绝对差别:人不仅仅是受造者而且是通过耶稣受造的。耶稣基督,是人神关系的中保,是人成为人、神成为神分别的保证。同时,耶稣基督,又是人神发生关系的中介。作为中保,中保者必须具有所担保的双方的特性,而耶稣基督的人性与神性,正好满足了这个条件。
逻辑(Logic)一词,在希腊语中为逻各斯(l<<< 当言谈真正展示了言谈对象的差别即把事物当作事物本身来公开的时候,言谈的踪迹也就是“言”。在我看来,“言”,在逻各斯的所有本来涵义中具有根本性的地位。无论言谈活动本身还是言谈所带出的事物的差别,最终都可归结为言。言,既指言谈活动——展开语音差别的活动,又指言谈的结果——言谈者在言谈活动中留下的声音差别或步行者在步行后留下的痕迹即道。和合本《圣经》,用“道”译《约翰福音》1章1节中的上帝之言,因在汉语里,作为道路的“道”只有在暗示出曾经某人在此而“道”时才有意义。道呼唤着它的步行者的到来,指示着步行者的远去,向他人展示步行者的痕迹。道等待着人去追问所道者的形象。道,即是关于步行者之言。
言谈者、描述者、论说者、步行者,必须在自己的活动中展示出差别,展示出物作为物本身的差别及其活动主体自身的差别。这种差别,作为逻辑本身,来自逻辑固有的差别指向力。人在其实践活动中背靠的逻辑,即他的差别指向力、他的理性。理性把一个事物同另一个事物分别开来,给与事物本身的在场以根据。差别又必须展示在物与物的相关性中。海德格尔将逻各斯一词的多重涵义统一起来的原由,就在这里。
在关于“言”的逻各斯的分析中,我们指出言是言谈者留下的差别性声音的痕迹。但是,言谈者为何言谈呢?在根本上,言谈者都是作为人而存在的存在者,他们的言谈必然是为了弄清物与物的差别,他们的步行,最终是为了向他人甚至是向终极存在者而去的同在者全体述说自己的差别性存在。言谈所言出的,归根结蒂是其主体的差别性信仰。不过,言谈者的差别性信仰,根据什么持守自己的源始差别性呢?逻辑的绝对差别指向力,依凭什么达成自己的绝对性呢?
在逻辑内含的言的涵义中对此作了回答。“太初有言,言与上帝同在,言就是上帝。这言太初与上帝同在;万物是藉着他造的;凡被造的,没有一样不是藉着他造的。生命在他里头,这生命就是人的光。”[8]的确,上帝的第一个圣言就是说“要有光”,因为只有“光”,才能将混沌的太初之世成形为有序的差别。上帝以“说”创世,世界成为他言谈后留下的“言”。[9]另外,《圣经》是被圣灵书写之言(《提摩太后书》3章16节“圣经都是上帝所默示的”);圣灵言说着被说之“言”(《哥林多前书》2章13节);耶稣基督是上帝的活着之言。他的神圣的应许、宣告、命令、陈述,无不是关于上帝的。因为,在同一性的意义上,言即是上帝,上帝的言谈即言本身的自我言谈;上帝赐下独生子耶稣基督,应许世人得救的希望并替众人受死在十字架上;上帝说世上没有义人,因为,如果没有上帝的慈爱将耶稣赐下来,人与上帝的公义关系就不可能建立。没有来自于上帝的耶稣基督,人又怎能依据自己的有限性的努力和在上的上帝发生关联?由于在差别性的意义上,耶稣基督通过灵生、爱道、受死、复活、升天、再来、审判,把人与上帝的差别从根本上公开出来。在人与上帝之间,任何人努力建成的中保都是有限的、非根本的;只有耶稣基督的言成肉身,人与上帝的差别性及其公义关系,才能永恒被持守。这种持守的人与上帝的差别,或同在者全体与他的差别,由此获得了终极的意义。人与上帝的终极差别,通过三位一体的上帝被现实地实践,它构成上帝承诺给同在者全体的言,也是逻辑所内含的绝对差别指向力的最终根据,更是一切言谈者的差别性信仰——终极信仰——能够把事物当作事物本身来开出的理由。所谓言成万物,指耶稣基督的中保存在对人的差别能力、人的逻辑能力以及人的理性能力的永恒持守。人在持守自己的终极信仰中,持守自己作为人的存在。人以此分别万物开出事物自身的差别,这便是“人的光”、人的理性、人赖以存在的根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