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如果将这种行为视为无效并作出无效处理时,有可能会导致违法有理、违法有利的不良后果。在有奖销售中无效后果不外乎全部无效和部分无效两种,在全部无效的情况下,通常的做法是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这实际上是一种成本更为高昂的处置措施,在许多情况下具有不可能性。如果是部分无效,则意味着根本上违反了消费者企图通过购物达到其随机获得赠品的真实意思表示,实际上对经营者的违法行为起到了一种激励作用。
第三,从维护竞争秩序的要求看,防范违法行为的一个重要思路就是加大违法的成本,提高违法行为的发现概率和查处概率,使经营者无法从违法行为中受益。无疑,将合同视为有效通过保障消费者的预期利益最能约束经营者的违法行为。
【注释】
【1】安增科.附赠式有奖销售的法律思考.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2002(3)
【2】黄辉.论附赠式有奖销售中的商业赠品责任.中国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9(4)
【3】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00)二中知初字第1号民事判决书
【4】应秀良.违反行政法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效力探讨.法律适用.2004(3)
【参考文献】
【1】宋敏、宋川.浅谈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4年第3期
【2】王兴运、义海忠.对有奖销售行为的法律思考.青海大学学报.2002年第6期
【3】陈信勇、董忠波.论附赠式有奖销售的法律规制.浙江大学学报.2005年第4期
【4】王利明.从本案看有奖销售的法律性质.人民法院报.2002-04-04
【5】王继军.附赠式有奖销售的若干法律问题.法学研究.1998年第5期
【6】汪传才.附赠式有奖销售的法律思考.政法论坛.1999年第6期
【7】 任尹珊、田应朝.有关促销赠物的法律思考.法学家.1999年第5期
【8】吕娜.再论附赠式有奖销售中的若干法律问题.天津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3年第1期
【9】王伟.附赠式有奖销售的法律分析.学术交流.2002年第5期
【10】黄辉.论附赠式有奖销售中的商业赠品责任.中国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9年第4期
【11】安增科.附赠式有奖销售的法律思考.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2002年第3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