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项目支出时:借记“应付款——付出项目款”账户,贷记“现金”或“农经站存款”账户。
(5)收到报账回补资金时:借记“农经站存款”账户,贷记“应付款——收到项目款”账户。
(6)项目结余资金退回时,借记“农经站存款”账户,贷记“公积金”账户。
(7)项目资金出现缺口,村合作经济组织资金筹集的会计处理,详见本账务处理(1)和(2)。
(8)项目完工经验收合格,凭县级财政部门正式文件通知,将已完工项目作为固定资产纳入会计账目,并严加管护。其中属于企业的:借记“固定资产”账户,贷记“资本公积”账户;属于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借记“固定资产”账户,贷记“公积金”账户;属于事业行政单位的:借记“固定资产”账户,贷记“固定基金”账户。
(五)对国拨较小项目资金的管理可灵活多样。如对退耕还林还草项目财政补贴资金可全部银行化管理。即财政部门在农业银行为每个退耕户设立一个资金卡,根据林业部门提供的验收卡、登记卡、合同书、台账及考核指标如树木成活率等,将补助资金直接拨到退耕户资金卡上,退耕户可以凭卡直接到指定的银行领取现金。这样可以减少中间环节,资金直拨到户,可有效地避免资金被截流、挪用,保证资金的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