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解决问题。部门预算的实行还刚刚开始,预算执行中难免出现一些问题,市人大财经委对部门预算执行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与财政部门共同商定解决的办法,并提出意见和建议,体现了依法监督与支持促进相结合,督促问题的解决,
三是决算审查和审计监督。从今年开始,市人大常委会将依法加强对部门决算的审查,并结合审计门对同级财政审计涉及到有关部门的问题,在决算审查报告中提出意见和建议,并督促政府处理解决。现已建议市审计部门对去年度的市教育部门决算和市财政安排的市政公用企业亏损补贴资金、市市容局罚没收入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
三、目前尚需明确的几个问题
随着部门预算的全面推行,审查监督工作也遇到了一些难题,亟需通过法律法规等形式予以明确和作出规定,以利于这项工作能够依法、规范、健康和有序地开展。
一是部门预算要不要人大批准。法律规定本级预算由本级部门预算组成,那么人大对本级预算的批准是否意味着也是对本级部门预算的批准,还是不能视同。
二是编制零基预算的要求与农业、教育、科技等方面法律规定基数加增长之间的矛盾如何处理;项目如何论证确定,项目中允许财政资金占多大比例,谁来决定;预留机动资金比例多大为宜;公用经费等非工资性支出的标准怎么确定;对非建设性项目支出差异过大,容易产生乱收费等问题,如何进行控制和监督。
三是部门预算执行中,由于政策调整或上级要求增加资金时,是否可以予以调整,程序如何进行,人大如何予以监督;对政府采购预算如何审查。
四是加强部门预算审查监督,能否对预算部门所属的经营性(投资型)经济实体收入和支出进行审查监督,使这部分收入纳入财政投资收益预算,实行集中支出、资源统筹配置,防止国有资产(资本)的流失。
五是开展部门预算审查监督工作,人大如何加强机构建设,增加专职委员,充实会计、审计等专业人员;如何聘请专家,其费用如何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