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的大生产力观念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马克思肯定了生产力中包含着物质方面和精神方面两种生产力,这就一方面从根本上否定了那种机械的、庸俗的旧唯物主义的物质决定论或经济决定论,另一方面也否定了那种孤立的、片面的主观唯心主义的精神决定论。
其次,文化生产力的观念表明,文化是一种生产,而且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越来越成为大规模的社会生产。它天然地具有社会生产的基本特征,具有流通、交换、消费等基本环节,具有市场条件下经济运作的全部过程,而不仅仅是某个艺术家的内在的独创的心理活动。多年来我们对马克思精神生产、艺术生产的研究一直忽略了马克思提出这一理论的历史背景,而对之作了一种纯粹精神的、美学的研究。而马克思提出的精神生产或艺术生产必然含有商品经济时代特别是当时资本主义商品经济时代的生产的全部特征。当代文化生产已不完全是个体性的生产方式,而日益成为一种巨大的复杂的社会化大生产。随着传播媒介的高速发展和信息时代的来临,文化生产已日益成为当代经济生活的一部分,成为复杂的现代化大生产的一部分。像电视、电影、出版、音像、文艺演出、工艺美术、体育比赛,乃至广告、信息、传播、娱乐等产业,已越来越发展为庞大的产业集团,成为经济结构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甚至成为许多国家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
再次,文化艺术作为一种精神方面的生产力,必然内含着自身独特的生产方式。也就是说,它有自己独特的发生、发展史,有形成自身的历史过程,有对精神生产者的精神创造能力的内在要求,也有对生产对象的内在要求。同时,它还受到生产条件包括物质技术水平的限制。因此,艺术家不能只关心艺术的精神层面,也要关心艺术生产的方式和工具。生产工具与生产技术是文化生产力内涵中的重要内容。在当今的文化生产力中,文化生产所达到的科技化和社会化程度,是判定其发展程度的重要指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