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上述情形有两层潜在的意思。第一:文学正如意义一样,它既是文本事实又是一种意向活动,因而既不能按照上述两种观点中的任何一种,也不能通过将两者综合起来的方式对文学加以充分地理论说明。我们必须在这两者之间交替变换,它们中的任何一种都不能成功地兼并另一方而成为综合框架。我们可以将文学作品看作是有特殊性的语言,我们也可以将文学作品看作语言在特定方式中的构成,但任何有关特性的说明或有关感知框架的说明最终都使我们走向另一模式。文学的品质似乎既不能还原为客观特性,也不能还原为一系列语言构造方式的结果。
我想第二层含义是:对文学性或文学问题的思考实际上并不是要发现我们用以区分文学作品与非文学作品以便将其适当归类的标准,相反,回答这些问题的企图最初只是引起我们对文学的某些方面的直接关注。通过谈论文学是什么,批评家们提炼了一些据说是最适当的批评方法,消除了人们对据说是文学之最基本和最特殊的那些方面(无论是将文学看作对语言的突出,还是将文学看作各语言层面的综合或文本间的结构)的忽略。问"文学是什么?"实际上关涉到应当如何研究文学的问题。比如,如果文学是一种高度模式化的语言,那么,研究它就是关注其模式而不是关注它可能表达的作者心理或它可能反映的社会构造。对文学性的追向似乎首先是探索批评方法的一些步骤。
正如我说的那样,最近,文学的性质或文学成分的性质已非理论关注的核心,简单地说,我们称之为"理论"的东西显然已不是文学理论。1992年我为现代语言协会所编的《现代语言与文学学术研究导论》第二版写了一篇题名为《文学理论》的文章,此后我便离开了文学理论[6]。我忙于谈论种族、性别、身份、代理,被So纳泼(Steve Knapp)和WoBo米查尔斯(Walter Benn Michalls)反-理论的理论之间的论争弄得糊里糊涂,忘了文学理论。我认为记住文学理论很重要:比如,叙述理论对各种类型的文本分析都是至关重要的。目前,低年级的研究生通常对基本的叙述学也了解不多(他们读了福科,但未读巴尔特或热内特,更不必说Wo布思了)。他们可能不知道如何辩认叙述视点,如何分析隐含的读者,而这恰恰是与其密切相关的一些问题的核心,比如对被某一文本认为是理所当然的东西的分析。
为了弥补我为现代语言协会写了那篇有关文学理论的文章之后对文学理论的忽略,我写了一本小书,名为《文学理论:简要的导论》。这本书抛开了纳泼和米查尔斯,不仅提出了"文学是什么?"的问题(即题名为"文学是什么以及这一问题重要吗?"的那一章),还讨论了叙述、诗与诗学,以及身份确认、表行语言的问题。由此,我着手将文学成分保留在理论之中,我希望它留在那儿。
不过,Jo基勒瑞(John Guillory)以《后-理论之后的文学》为题要告诉我们什么? 我 将 "后-理论"看作一种假定"宏大理论"死亡之后的理论,正如"后-理论"这一短语所示。如果你想了解这说法的具体出处,可见1982年由纳泼和米查尔斯写的一篇文章《抵抗理论》[7]。现在很多人都忘了这篇文章,它曾说理论论辩毫无结果,因此,理论毫无用处,应该结束。正如很多评论者所言,对理论的这种抵制性论说显然是理论的一种现象,它引发了很多枝蔓横生的回应,而这些回应本身也是理论的一些现象,因此,在我看来,这种状况就是"后-理论":由理论之死的诸问题激活的一些理论讨论。
如果这是我们的参照点,那么,尤为令人吃惊的是(我承认,对我来说它是某种恶意快感的来源)近年来传统理论研究之最纯粹的例子,即对文学性质的理论研究恰恰是理论之死的鼓吹者之一纳泼写的一本书,该书名为《文学兴趣:反形式主义的限度》。这本书重新提出了传统的文学理论问题:"有一种不同于别的思想和写作模式的特殊的文学性话语吗?有什么办法可以用来维护这样一种直觉:一部文学作品说出了用别的方式说不出的东西?"纳泼的著作对这些问题给予了积极的回答从而令人惊讶。与大多数同类研究相比,纳泼的研究在哲学的意义上更为严谨,应该说,它更为明智地没有以显然不能令人满意的答案(这些答案结束了这些追问)而告终--诸如文学是一个既定社会所赋予意义的东西--纳泼的追问以这样的结论结束:的确存在着一种文学的特性。的确,文学做特殊的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