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 这种逻辑词汇有时可以包括更高层次的逻辑,或换句话说,集合论的有关资料。参见卡尔纳普:"理论概念的方法论特性",载于费格尔和斯库里文:《明尼苏达科学哲学研究》,《心理学和心理分析的概念基础》第一卷(明尼坡利斯:明尼苏达大学出版社,1956)。
[23] 重印于普特南:《思维、语言和现实》,第11章。
[24] 多纳德·达维森的"论概念范式观",载于《第60届美国哲学学会议事录》,包含有一种有力(而且著名)的论点,针对的是意义不相容性观点的一致性问题。
[25] 安斯柯比的"现代道德哲学",代表了对这种新的研究方法的诉求。这篇文章收在安斯柯比的《伦理学、宗教和政治学》一书,《安斯柯比哲学文集》第三卷(牛津:布拉克维尔,1981)。
[26] 查尔斯·特纳维斯:《意义的用法:维特根斯坦语言哲学》(牛津:牛津大学出版社,1989)
[27] 比如,请考虑一下语句:"桌上有咖啡。"(The table is covered with coffee)根据语境,这也许意味着桌上有几杯咖啡,或咖啡溅在桌上,或桌上有几包咖啡。不过,在所有这些用法中,"咖啡"、"桌子"即"有"均有其标准"意义"。
[28] 对格里斯观点的强烈批评,参见查尔斯特纳维斯:"分析年鉴",《思维》第100卷(398)(1991年4月):237-264。
[29] 比方,传统的心身问题,被看作不过是大脑"软件"和"硬件"的关系问题。
[30] 参见奎因:"范围与科学语言",以及"论自然化的认识论"。
[31] 参见普特南:《逻辑哲学》(1971),作为普特南:《数学、物质和方法》第二版的一部分,有重印。以及奎因"论存在什么"。
[32] 就其最简单的形式而言,这一点相当于?quot;p(q或r)"等同于"pq或pr"。
[33] 参见普特南:"逻辑是经验的吗?",又以"量子力学的逻辑"为题重印于《数学、物质和方法》一书。
[34] 有关这些困难的说明,参见普特南:"答米歇尔·里德海德",载于克拉克和哈里编《普特南读解》(牛津:布拉克维尔,1994)。
[35] 奎因《词与物》(剑桥,麻省:麻省理工学院出版社,1960)。
[36] 一项有名的奎因思想试验,常常用来解释这一学说。它包括这样的想法:不经意地碰上一些当地人,他们说一种至今无人懂得的语言,好想是叫兔子佳瓦盖(gavagai)。在《词与物》一书中,奎因坚持认为,我们可以把佳瓦盖?quot;丛林语言"中的所有表现形式,都翻译成一种"可以分离的兔子部位",而在我们的翻译模式的其他方面做出"补偿性调整",那么由此形成的翻译模式就会适合所有可能出现的行为材料。如果认为词语的指称可以从行为材料出发公开触及到的话(否则,语言怎么才能学会呢?),那么奎因就会提出这样的问题:难道这不表明,根本不存在佳瓦盖意思是指"兔子",还是"可分离的兔子部位"之类的"事实"吗?
[37] 尤其是,布纳德·威廉姆斯:《笛卡尔:纯粹研究计划》(哈蒙斯沃斯:企鹅出版社,1978),第299页。
[38] 当代数学家会接受这样的句子:"存在着大于25的数",而当代生物学家会接受这样的句子:"存在着导致人类疾病的微生物。"由于这一点,奎因的本体论承诺的标准意味着,这些科学家"承诺"数和微生物的"存在"。而且,由于存在是单义的,数和微生物都在严格同一的意义上存在(如果当代科学是正确的话)。
[39] "数学化的成功与限度",收于奎因《理论与事物》(剑桥,麻省:哈佛大学出版社,1981),第149页。
[40] 参见大卫·刘易斯:《反事实》(剑桥,麻省:哈佛大学出版社,1973),第84-91页。
[41] 约翰·罗尔斯:《正义论》(剑桥,麻省:哈佛大学出版社,贝尔克拉普分社,1970)。
[42] 约翰·罗尔斯:《政治自由主义》(纽约:哥伦比亚大学出版社,1993);约翰·罗尔斯:"道德理论的独立性",1974年美国哲学学会东部分会主席就职演说,载于《美国哲学学会议事录》第48卷(1974-1975):第5-22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