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支持:高新技术开发园区是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重要基地,是向传统产业扩散高新技术的辐射源,也是一个大的创业中心、孵化器。最早的高新技术园区是20世纪中期美国的硅谷。它在短时期内创造出加速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的奇迹,受到了各国政府的高度重视。至今世界较规范的高新技术园区有近千个。由国家统一规划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一般都是规模较大、设备先进、环境优美。要是没有可靠而雄厚的资金来源,这种开发区是决不可能建成的。一些国家政府财政对高新技术园区的投入很大,一般占60%-70%。西班牙政府投资100亿元建设卡贾图科学城;日本投资13000亿日元建设筑波科学城;德国政府在20世纪80年代后期投资1.9亿马克建设高科技园区。
融资担保:政府融资担保是对其他商业性金融机构所发放的符合政策意图的贷款给予偿还保证,对高新技术企业的债务进行担保。当借款人无力偿还贷款时,由政府政策性金融机构负责偿还全部或部分贷款。许多国家政府均为高新技术企业提供融资担保,例如英国政府规定对私人金融机构给高新技术企业的贷款提供80%的政府担保;[4]日本通产省于1975年设立了“研究开发企业培植中心”,其主要业务就是对高新技术企业向金融机构借款提供债务担保,担保比例为80%。
政府股权担保是以风险投资公司为服务对象的。这是因为风险投资者往往要求较高的投资回报率以补偿投资失败带来的损失。有了政府股权担保,投资者的部分投资损失可获得补偿,整个投资组合的回报率将相应提高,从而增强风险投资的吸引力。运行时间最长的股权担保是荷兰政府于1981年设立的私人投资担保。它规定政府为经其认可、投资额不超过400万荷兰盾的高新技术项目承担50%的损失。[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