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政策是指企业在会计核算时所遵循的具体会计原则和具体会计方法,是企业管理当局在会计法规既定范围内进行的选择。本文主要就会计政策与会计准则、会计原则、会计方法的关系作以下辨析。
一、会计政策与会计准则
会计作为一个信息系统,其外部使用者必须获得相关的会计信息才能据以做出正确的决策。而会计信息生成于企业内部,企业管理当局是会计信息的持有者,企业内部管理当局与外部信息使用者之间存在着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因此,会计信息的外部使用者有必要对会计信息的生成与输出提出管制要求。这种管制以会计准则的形式表现出来,企业在进行会计政策选择时,也必须以会计准则为空间限度。这样,会计准则使企业会计政策选择不仅反映企业内部管理当局的意志,而且体现出企业外部的利益要求。会计准则与会计政策选择的关系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会计准则对会计政策选择的影响
1、会计准则的利益导向影响。会计准则的利益导向是指会计准则主要维护哪一个集团的利益。例如,投资者主导型会计准则主要维护投资者的利益,纳税主导型会计准则主要维护政府的利益等。会计准则的利益导向直接影响会计政策选择的客观立场。在以保护投资者利益为重心的准则体系下,企业想通过会计政策选择做出有利于其他团体的利益安排是比较困难的,而且容易受到来自监管部门的压力甚至阻挠。
2、会计准则的约束程度影响。会计准则的约束程度是指准则自身的严格程度或弹性大小。由于各国经济政治背景不同,决定了各国准则的约束程度也松紧不一。例如,美国、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荷兰等国的会计准则,约束程度是以指导性为主,允许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适当分离;而法国、德国等国的准则则强调指令性与强制性,一般从属于法律或直接构成法律的一部分,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一般不分离。显然,会计准则约束程度越松的国家,企业选择会计政策的余地也就越大;而约束程度越紧的国家,企业选择会计政策所受到的客观限制就越多。我国目前处在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并行的过渡时期,相对来说,会计准则留给企业较多的选择空间。
(二)会计政策的选择行为对会计准则的影响
首先,从会计政策的历史发展来看,最初的会计选择不是来自尚无规范时自行其是的便利,就是来自已有会计规范的某些漏洞。后来准则制定者的被动防范也变成了主动给企业留有选择空间,准则执行者的“钻空子”也变得运用自如。这样,会计政策选择就成为各国在研究制定会计准则时,自觉加以考虑的内容。
其次,随着越来越多准则的颁布,给企业留下的选择空间难免越来越小,但企业仍然要面临会计政策的选择。这是因为:①会计准则的制定不是纯技术的,而是各利益相关者之间多次博弈的结果。各利益相关者都想使准则对自己有利,因而从自己的特殊利益出发提出各自的要求;作为利益相关者一方的准则制定机构,为了平衡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要求,使准则制定和执行的阻力最小化,同时也为维持自己在准则制定中的权威性和垄断性,保证各方都能接受博弈的结果,也必须赋予企业一定的会计政策选择权。②会计准则与会计实务之间往往存在一定的空白,因而在实践中常出现会计处理“无法可依”的现象,这也为会计政策选择提供了空间。但这并不属于违反会计准则的行为,因为会计准则根本就未对此作出规定。在这种会计准则未作出规定的领域,企业拥有更大的选择权。
二、会计政策与会计原则
会计原则是处理会计事项所依据的规则,是在长期会计实践的基础上归纳形成的。会计原则对于会计人员选择会计政策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然而这种会计原则,并不是一般会计原则(美国习惯称为公认会计原则,即GAAP)。我国会计准则中对会计政策的定义就尤其强调“具体会计原则”,《<企业会计准则——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指南》中将“具体会计原则”解释为“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的原则所制定的、适合于本企业的会计制度中所采用的会计原则”。可见会计政策中的会计原则指的是“具体”或“特定”的会计原则,即针对某一类会计业务或事项的具体或特定的会计原则,而不是指所有的会计原则。客观性、及时性、可比性、一贯性等原则,就不属于具体或特定会计原则的范畴。“具体会计原则”一般有以下几个特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