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从范围上看,它不能超出本国会计准则所规定的一般会计原则的范围。美国会计准则的定义中就特别强调“特定会计原则”,并且规定了其选择范围为“一般公认会计原则”。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中也规定了12条一般会计原则。
其次,从内容上看,“具体会计原则”是具有技术层次的,如收入实现原则(权责发生制还是收付实现制)、计价原则(历史成本还是现行成本)等。还有信息传递过程中的总体性要求,如谨慎性原则、可比性原则、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等。
再次,从原则的公认程度看,既有已纳入现行会计准则体系的公认会计原则,也有企业根据自己需要适度创新的原则,如在不违反公认会计原则的前提下,企业自行拟定的与财务政策、经营决策密切相关的一些会计处理指导原则,如平滑收益、延迟纳税等。
最后,“具体会计原则”应符合本企业具体生产经营环境和特点。如加拿大特许会计师协会的定义中就强调“最适合当时情形的特定会计原则”。
三、会计政策与会计方法
会计方法是反映和控制会计对象、实现会计目标的技术手段,它对资金运动发出的信息以数据的形式进行加工,使之变成有助于经济决策的财务信息和其他经济信息。由于习惯上的原因,对于某些会计处理还不能用会计方法来表述,因此、会计程序一词尚在广泛使用中。本文对会计方法采取广义的理解,即包括了会计程序。
会计政策最终要通过会计方法表现出来,但是会计政策绝不是会计方法本身。二者的区别主要表现在:①会计政策属于主规范畴,会计方法属于技术(客观)范畴。会计政策体现着企业管理当局的意图、目的,是政策制定者主观意志的外在表现,或为完成企业一定时期的某项既定任务,或出于特定财务安排的需要,或服从于企业内外部一系列契约的安排。②会计政策以整体的形式显示在企业会计报表附注中,会计方法则是针对某项会计业务,以个别的方式出现。会计政策是由一系列会计方法组成的。
同会计原则一样,会计政策中的会计方法也是指“具体会计方法”,即是企业在会计核算时,在诸多可选用的会计处理方法中所选择的适合于本企业的会计处理方法。“具体会计原则”和“具体会计方法”构成了会计政策的两个层次。例如,对资产是以市价计价还是以历史成本计价就属于计价的具体原则,而在以市价计价的情况下、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就属于具体会计处理方法。《财会月刊》·王继鹏(完,空心雨论文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