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前引案例343 U.S. 579, 669, 680(1952),前引布莱斯特书,第682-683页。
(14)前引案例343 U.S.579, 681-684(1952),前引张千帆书,第124-125页。
(15)前引案例343U.S.579, 684-701(1952),参见前引张千帆书,第125-126页。
(16)前引案例343 U.S.579, 702-704(1952),前引张千帆书,第126-127页。
(17)前引案例343 U.S.579, 705-710(1952),前引张千帆书,第127页。
(18)参见前引布莱斯特书,第686页。
(19)韩大元:《保障和限制人权的合理界限》,载许崇德主编《宪法与民主政治》,中国检察出版社1994年版,第237-238页。
(20)David Bonner. Emergency Powers in Peace time, Sweet Maxwell, 1985, P10-15.转引自郭春明《论国家紧急权力》,《法律科学》2003年第5期。
(21)徐高、莫纪宏:《外国紧急状态法律制度》,法律出版社1994年版,第68页。
(22)杨海坤:《公关危机与行政紧急权力法制化》,《学习时报》第302期。
(23)参见郭殊《论紧急状态下的人权保障问题》,载徐显明主编《人权研究》(第四卷),山东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365-380页。
(24)庞凌:《法院如何寻求司法能动主义与克制主义的平衡》,《法律适用》2004年第1期。
(25)陈云生:《论司法谦抑及其在美国司法审查制度中的实践》,《上海交通大学学报》(哲社版)2005年第5期。
(26)参见[美]霍维茨著,信春鹰、张志铭译《沃伦法院对正义的追求》,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