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看出,会计核算制度从形式到内容,都可以是而且应当是随着客观经济环境的变化而发展变化的,作静止的理解是片面的、有害的。
90年代以来,我国开始制定会计准则。我国的会计准则由政府负责制定和实施,具有制度型会计准则的特点。很显然,我国的会计准则是会计制度的组成部分。会计准则和会计核算制度都是关于会计核算和财务报告的规范的范畴,它们解决的均是会计的确认、计量和报告等问题。也就是说,它们的实质和作用是相同的。这就是一般理论意义上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之间的关系。
三、适合中国国情的会计准则模式
我国自建国以来一直采用会计制度、会计核算制度作为对会计核算和财务报告进行规范的范畴和形式,以会计科目及其使用说明、会计报表格式及编制说明为主体的会计核算制度早已成为我国广大会计工作者喜闻乐见的形式。80年代以后我国开始倡导、制定会计准则,1992年11月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1997年起开始陆续颁布具体的企业会计准则。这样,会计准则又成为我国会计核算和财务报告进行规范的一种新的范畴和形式。
我国使用会计准则这种范畴和形式具有积极的作用。第一,突破与计划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传统的会计核算模式。建国40多年来,我国主要以分所有制分部门分行业的会计核算制度来规范各类企业的会计核算。虽然随着我国十几年的经济体制改革的发展,对会计核算制度进行过一些改革,但传统的会计核算模式并没有根本性的变化。而通过倡导和制定西方国家流行的会计准则,可以突破传统的会计核算模式。第二,通过倡导和制定在世界范围内流行的会计准则,推动我国会计核算制度与国际会计惯例相协调。第三,便于将分散的会计原则和会计方法按照自身内在的逻辑系统化,提高会计核算制度的稳定性和科学性。
目前,除了企业会计准则已成为会计核算和财务报告规范的范畴和形式外,一直为我国会计工作者喜闻乐见的会计核算制度仍作为会计核算和财务报告规范的范畴和形式存在着,并发挥着积极的作用,如《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个体工商业户会计制度》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