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政府是社会转型的保障者。社会转型实际上是一个从有序到无序再到新秩序的正反合过程,按照马克斯·韦泊的社会秩序观即“社会分层,社会组织和社会体系” 9 来分析,这一过程表现为原有社会分层界限的打破,社会组织的重组以及社会体系的重新整合,其间的社会角色转换、价值嬗变、利益分化、体制瓦解形成一股强大的“无组织力量”进而产生无序与混乱,而只有强有力的政府才能在混乱中求得新的整合,任何其它社会组织都无此能力。没有强有力的政府作为社会转型之保障,社会转型就只能陷入高度无政府状态,正如亨廷顿所言:“没有强有力的政治制度,社会就会无力界定和实现其共同利益”。 10 中国社会的转型历程主要体现为市场化进程、法制化进程、世俗化进程与一体化进程的统一,与此四个进程相伴的是一系列混乱和无序现象,诸如经济组织的改组、生产关系的调整、政治机构的分化与整合、政府职能的重新配置、利益冲突的明朗化、社会矛盾的复杂化、价值取向的多元化等等无组织力量的迭现,致使社会转型中充满变革与保守、分化与整合、多元与一元、无序与有序等激烈的对抗与冲突,这与中国社会的整体发展目标是相背而驰的。所以,强有力的政府对社会转型的导向和保驾护航尤为重要。回顾“明治维新”时的日本政府与“戊戌变法”和“晚清新政”时期的中国政府,他们二者的差异就在于强弱之别,结果,日本抓住了机遇,中国错失良机,日本渐趋富强,中国日趋衰败,日本导入了现代化,中国步入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的历史沼泽地。
当然,社会转型与政府能力之间的内在冲突也是明显的。因为社会的价值追求与政府的价值取舍并非始终是完全吻合的,社会的自由发展是以个体理性为前提的,而政府的发展战略是以集体理性为依归的,个体理性的合理性并不必然隐含着集体理性的合理性,反之亦然。所以社会的发展是生动多样而充满激情的,政府的战略导向是整齐划一而充满理性的,任何一种选择都是以牺牲别的选择为代价的,理性以激情为代价,自由以秩序为代价。正如林德布洛姆所言,“一个政府同另一个 政府的最大不同,在于市场取代政府或政府取代市场的程度。” 11 在某种意义上讲,两者力量是此消彼长的,但并不绝对,两头同时强大的可能性也是存在的,二者的关系复杂而多变,如何寻找二者之间的平衡点,不仅是一个理论问题,更多的是一个实践问题。 3 、社会转型对政府能力之挑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