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应对措施
针对上述存在问题和难点,地方人大换届选举工作要适应形势的需要,严格按照宪法、代表法、选举法、地方组织法的规定以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主动积极、创造性地开展工作,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选举工作的顺利实施:
坚持思想发动,强化宣传教育。要搞好本次换届选举,最基本的前提就是要使干部和社会公众对选举有个正确的认识,这就必须搞好宣传教育工作。要有计划、有方案,注重引导,把思想发动、宣传教育贯穿选举工作的全过程。宣传中要加强针对性,使干部注意克服认为换届选举是“老一套”,因而漫不经心、不予重视的思想;使干部和群众都要做到“三个明白”:使社会公众明白自己的民主权力,提高参选积极性;使各级干部明白换届选举的意义和要求;使工作人员明白换届选举的工作步骤、方法和程序。
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做到“三个到位”。本次地方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法律性强、工作量大、涉及面广、选举层次多,要做好这项工作,必须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在具体工作中就是要严格服从同级党委的领导。一是组织工作要到位。要建立换届选举领导机构,就新形势下的换届选举工作的新特点进行专题研究;同时在人员、设施、经费等方面要安排好、落实好。二是责任要到位。要制定详细周密的工作方案及工作计划,层层实行领导负责制,将每一阶段的工作分解到位,加强工作信息沟通,以增强工作人员责任感,增强工作实效性。三是指导要到位。上级人大要加强对下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经常深入检查,掌握情况,对可能出现的情况和问题必须有充分的估计。要注意带有倾向性、苗头性、群体性的问题,对非法拉选票,违背法律、政策规定的做法,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要依法给予严肃处理。另外,我们对选举工作的要求不能仅仅是“不违法就行”,而是应该有更高的要求,既符合国家的法律,也符合党的政策和有关规定。
坚持依法办事,充分发扬民主。在工作中,关键是严格把握好各个阶段、各个环节的法律关。一是划分选区和分配代表名额要从合法、有利于选举的角度出发。针对近年来各地行政区域调整较大、人口流动量大、选区争代表名额的实际,在坚持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比率的同是,综合考虑选区的代表名额分配数,在依法尊重选民意愿的同时,又要尽量使省、市、县(区)人大代表不要交叉,适当控制领导干部在代表中的比率。二是选民登记要努力防止错、漏、重现象,尤其是要加强对关押、收教人员、流动人口等的登记,以切实保障这一部分人的民主权利。三是代表候选人的提名、协商,应充分体现选民意愿。在行使民主权利方面往往可能出现选民提名不踊跃或争提名、个别人包办等现象,因此要按照结构性、广泛性、代表性、先进性的要求提名,坚持依法确定候选人。四是要努力提高参选率。为了使投票活动合法、顺利,要反复做宣传引导工作,把大会投票、投票站和流动投票结合起来。在外地不能回来参加投票的应依法委托投票;在外地打工人员集中的地区也可以设投票站。在这个阶段,一定要防止和杜绝随意代投票、按少数人意图指定投票等,切实保证选举结果的合法性。
精心组织,开好人代会。开好新一届人大第一次会议,选举好领导班子和上一级人大代表,是整个选举工作中的重要一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很好地结合起来。开好人代会要依靠党的领导,但是很多具体的工作要人大来做。如果会议安排不周到,程序上不恰当,就容易出问题。在人代会期间,要注重引导代表正确行使法律赋予的民主权利。在选举人大常委会和政府、“两院”领导人时,要向代表说明对他们的素质要求和人员结构要求,以求选出的人员不仅个体素质好,而且群体结构也比较合理。要从有利于工作,有利于国家政权建设的角度出发,把人代会开好,真正开成一个团结的大会、民主的大会、胜利的大会。(来源:《江淮法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