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疑,这对国家是有利的,因为社会凝聚力能够由此而得到增强,不过在另一方面,这种作用又是间接的。它不能帮助国家明智地决定现行政策,当然对理性改良主义所应采取的形态也几乎不能提供任何有见识的指导。在1500至1800年期间,不同的国家在制定政策时已经习惯于请教专家(经常是公务员).在商业本位时期则尤其如此。这些专家所提供纳知识可归在若干名目之下:如法理学(一个旧名词)和国际法(一个新名词),政治经济学(也是一个新名词.它完全依其字面意义表示国家一级的宏观经济学)、统计学(又是一个新名词,它原来指的是有关国家的定量数据),以及财政学。大学的法学院已经开设了法理学课程,财政学也早巳成为十八世纪德国大学的一个科目。然而,只是到了十九世纪,才开始出现一个叫做经济学的学科,它有时被放在法学院里,但经常都被放在哲学院(有时是以前的哲学院)里。由于十九世纪占据主导地位的是自由经济理论,因此到了十九世纪下半叶,“政治经济学”这个术语终于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经济学”一词。把形容词“政治的”去掉之后.经济学家便可以论证说,经济行为反映的是一种个体主义心理学,而不是以社会的形式建构起来的各种制度;据此又可以进一步断定自由放任原则是符合自然的。
经济学的普遍化假设使经济学研究直接地面向现时,结果,经济史在经济学课程表中常常只占一个微不足道的位置,它作为一个分支学科,主要是从史学而不是经济学中发展出来的(当然它部分地也独立于史学)。在十九世纪,人们还试图发展出一种新型的社会科学,这种社会科学既不注重研究普遍规律,也不一味地强调个别性.而是去探寻制约着具有历史持殊性的社会系统的种种规则。在日耳曼地区,一个称为国家学的学科领域被建构起来,它的出现正是上述努力的一个主要成果。这个领域(用现在的语言来说)由经济史、法理学、社会学和经济学这几门学科混合而成,强调不同“国家”具有历史的特殊性,拒绝采用正逐渐通行于英法两国的学科区分标准。“国家学”这个名词本身即表明,它的倡导者们正试图占据政治经济学以前在英法两国曾经占据的思想空间,从而使国家学发挥与政治经济学相同的作用,即提供至少从长远来看对国家有用的知识。这个新创立的学科尤其在十九世纪下半叶发展得很兴旺,然而最终却由于外部的进攻和内部的怯懦而败下阵来。任二十世纪的头十年,德国的社会科学开始遵循英法两国所采用的学科范畴。国家学领域里的一些较年轻的领油人物,如马克斯·韦伯(Max Weber)、率先建立起德国社会学学会。到二十世纪二十年代,国家学终于被社会科学取而代之。
正当经济学逐渐地成为大学里的一门常规学科——它面向现时,侧重于研究普遍规律——时,一门全新的学科也正处于创建的过程个,人们给它起了一个新名字,叫做社会学。对于创建者孔德来说,社会学将成为各学科的皇后,是一门具有“实证主义”(这是孔德发明的又一个新名词)性质的整合的、统一的社会科学。然而实际上,社会学作为一门学科之所以在十九世纪下半叶发展起来、主要是因为当时的—些社会改革协会所从事的工作在大学里得到了制度化,并且经历了一次转变。迄今为止.这些协会的首要任务就是去处理由于城市工人阶级人口的激增而引起的不满和骚乱。通过把他们的工作移进大学校园里,社会改革音在很大程度上放弃了他们针对立法而进行的积极的、直接的游说活动。不过,社会学还是一直都保持着对普通人以及现代性(modemity)的后果的共注。或许是为了彻底割断社会学与社会改革组织之间的渊源关系,社会学家们开始培养——种实证主义信仰,这种信仰与他们所秉持的现时取向结合在一起,便把他们也推到了注重研究普遍规律的学科阵营里。
政治学作为一门学科出现得更晚一些,之所以如此,并不是因为它的研究对象一一现代国家及其政治——不太适合于以探寻普遍规律为旨趣的分析,而主要是因为大学的法学院拒绝放弃它们在这个领域里的垄断权。法学院对这个学科的抵制可以解释这样一个现象:至少直到1945年以后发生所谓的行为主义革命时为止,政治学家一良都十分注重研究政治哲学(有时也称为政治理论)。政治哲学容许政治学宣称对远溯至希腊人的那份思想遗产拥有继承权,因而政治学家也完全可以去研究那些在大学的课程表中早已占据牢固地位的作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