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将这一阶段农村人口的流动情形,制成下表:
时间 地区与人数 资料来源
景泰三年五月庚戌 各处逃民辗转亡徙,所至成聚,其在河南、湖广、凤阳者尤甚。 《明英宗实录》卷216
天顺四年八月丁卯 广东韶州等府逃民以万计。 《明英宗实录》卷318
成化元年七月辛未 老弱转死,丁壮流移,南阳、荆、襄流民10余万。 《明宪宗实录》卷19
成化四年正月甲申 四方流民,屯聚荆、襄者已二、三十万。 《明宪宗实录》卷50
成化四年三月庚辰 陕西平凉、延安、庆阳诸府人户,逃移外郡者“十有七八”。 《明宪宗实录》卷52
成化四年四月乙卯 河南、荆、襄附籍流民已有6300余户,未附籍犹不知数。 《明宪宗实录》卷53
成化四年十二月丁酉 荆、襄、安、沔之间,流民不下百万。 《明宪宗实录》卷61
成化六年四月壬左戌 四方流民汇聚汉中者,不下数万。 《明宪宗实录》卷78
成化六年十一月 荆襄流民再次起义。时值大饥食,流民入山者90万人。 《明通监》卷31
成化七年七月甲午 荆、襄山中流民、无虑百万,陆续出山复业 者938000余人。无籍核查,四散奔走出山者又莫知其数(19) 《明宪宗实录》卷93
成化十二年十二月己丑 抚治荆襄都御史原杰奏曰:流民之数凡113317户,4384644口,俱山东、山西、陕西、江西、四川、河南、湘广及南北直隶府、卫军民等籍。 《明宪宗实录》卷160
成化二十年九月己酉 山西平阳一府逃移者达58700余户。 《明宪宗实录》卷256
弘治二年七月癸亥 流民在湖广郧、襄、荆三府已成家业附籍者57824人,未成家业、愿回原籍者13546人。 《明教宗实录》卷28
正德元年三月辛丑 清查过荆、襄、南阳、汉中等处流民235600余户,7396余人。 《明武宗实录》卷11
正德元年十月戊申 续清查出荆、襄、郧阳、南阳、汉中、西安、商洛等府、州、县流民合计118971户,愿附籍者92370户。 《明武宗实录》卷18
正德十四年五月己亥 流民之患,不独山东为然。山西、陕西、河南、湖广,亦皆如是。 《明武宗实录》卷17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