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政策系统特别是政策制定系统应该是面向社会的开放性系统,因为它作为政府的组成部分,只是社会环境大系统中的一个子系统,它必然受制于、依赖于社会环境,它的生存和发展必须适应社会环境及其变化,同时决策中枢系统也通过制定政策以及控制政策的实施对社会环境施加积极的影响。政策系统正是在与社会环境的双向作用和相互影响中达到动态平衡,政策系统乃至整个政治系统因此得以生生不息。可见,政策系统决不能把自己与社会环境隔绝开来,而应成为一个开动性的系统,这对维持系统的稳定和发展是至关重要的。因此,政府的领导决策活动原则上应向社会公开,不仅让政策内部下级执行系统而且也应该让社会公众了解领导者的决策过程,主动接受社会的监督。只有这样,才能广开信息来源,及时广泛地收集来自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要求,以此作为政策制定的依据,并据此预测某项政策实施的可行性和政策运行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各种问题。否则,不仅政策在一开始制定就是错误的,而且,即使政策方案是正确的,也会因在执行过程中受阻而未达到政策目标,与预期的政策效果相差甚远,甚至背道而驰。
4.政策制定者必须具有强烈的信息意识和系统观念,在政策制定过程中自始至终地重视信息系统的作用,保证其地位和职能的相对独立性,切忌根据自己的个人意图甚至好恶来干预信息系统的正常工作。政策制定者只有善于通过信息系统占有和利用足够性、及时性、准确性和适用性的有效信息,才能制定正确的政策,并通过信息系统随时了解政策执行过程中出现的各种情况和问题以及实际达到的政策效果,以便随时加以修正或完善。因此,能否充分利用和最大限度地发挥信息系统的作用,是政策能否成功的关键之一,也是衡量决策者政策水平的重要标志之一。
5.缩小信息传递距离,加快信息传递速度,最大限度地减少信息在传递过程中的损耗和失真。为此就必须精减政府机构和人员,减少行政层次,克服机关中长期存在的公文旅行、划圈盖章的弊端。特别是为适应当前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政府应转变职能,从直接管理企业具体的生产经营活动的烦琐的圈子中摆脱出来,重点做好对社会经济活动的宏观调控和监督服务,这实际上对政府特别是决策中枢系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面对错综复杂、变幻难测的市场大环境,各级政府领导机关在政策制定过程中,不能像过去那样把视野仅仅局限在本地区、本部门和本单位以及自己所管辖的那些企业的范围内,而应高瞻远瞩,统筹兼顾,这就要求领导者必须占有更全面、更准确、更可靠、更适宜的信息,因此,就必须进一步凸显和释放信息系统在政府政策制定过程中的所有功能和巨大潜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