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认为,企业的特征是以命令、权威或一般市场所不具备的约束行动来解决问题的权力。这是错觉……[雇主]可以解雇或起诉,就像我不再从杂货店里买东西而把店主解雇或起诉他出售伪劣产品一样(1972, 777)。
把企业作为市场对立面因此是一种错觉。市场无处不在,因为价格机制在任何资本主义制度中都始终有效。在这种意义上,企业恰恰就是一种特定形式的市场——这时没有连续重复的讨价还价,尽管从最终结果来看好像是这样。
在詹森和麦克林(1976)看来,阿尔奇安和德姆塞茨的理论还不够一般化,因为它只解释了某一类型的企业(基于团队生产技术的企业)。于是,他们基于委托-代理关系而提出了一个更一般的理论。代理关系是这样一种合约,“委托人”通过这种合约雇用“代理人”来为他/她完成某项工作。如果信息非对称,且代理人的最优战略不能最优化委托人的效用函数,那么便会出现委托-代理问题;因而委托人的问题是,建立一套激励制度和/或监督代理人的活动,以使代理人行为与他/她自己(指委托人——译者)的最优战略一致。均衡解是,委托人最小化代理成本,代理人最大化他/她自己的效用(给定委托人设定的激励制度)。
根据詹森和麦克林(1976),企业(甚至那些非团队生产的企业)是一个合约关系纽结,其本质与市场一样:“企业的‘行为’就像市场的行为;即,复杂的均衡过程的结果。”
与阿尔奇安和德姆塞茨一样,詹森和麦克林也认为双方之间的非对称不是本质性的。 科层起源于信息和技术上的假定:在阿尔奇安和德姆塞茨的分析中,技术“要求”是团队生产;在詹森和麦克林的一般化分析中,技术“要求”是代理关系。
这种观点被阿尔奇安的学生张五常(1983, 1987a, 1992)推至极端:事实上,我们通常所谓的“企业”只不过是一个复杂的(市场)合约纽结。因此“企业”的概念并不重要,也没有分析上的用场。这一点没有谁比他本人更清楚:
通常的情况是,持有雇佣合约的企业家(不清楚是雇用工人的企业家还是雇用企业家的工人)可以与其他企业签约;签约者可以再签约(sub-contract);再签约者可以进一步再再签约(sub-sub-contract);一个工人可以与许多“雇主”或“企业”签约……这样看来,企业的规模也就变得不确定和不重要了(Cheung, 1987a, 57)。
实际上,在我看来,企业可以小到只是两个要素投入所有者之间的合约关系,或者如果合约链充分扩展,也可以大到包括整个经济(Cheung, 1983, 17)。
……如果我们不能在任何有价值的经济意义上把“企业”确定为一个独立的实体,那么当我们在现实世界中看到企业时,我们就无法真正知道企业是什么(Cheung, 1992, 56)。
张五常的贡献是独特的:他基于市场无处不在的假定,发展了阿尔奇安和德姆塞茨的企业理论,直至其逻辑结论。
面对这种理论与现实之间的冲突,张五常坚持了他的理论而拒绝了他想要解释的现实。
二、威廉姆森的方法
威廉姆森(1975, 1985)的贡献代表了NIE框架内分析制度问题最有活力的尝试。他从“最初存在市场”的假定出发(Williamson, 1975, 20),通过连续的比较静态分析来解释其他制度的经济作用。一般的方法是,每当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时便引入非市场制度。威廉姆森把市场和企业明确看作达到同一目标(完成交易)而可以相互替代的工具,并分析其效率特征(Williamson, 1975, 8)。
作为一个理论参照,纯市场系统在一个零交易成本背景中得到界定。 众所周知,这种理想的背景中也可能存在市场失灵。但威廉姆森没有发展这种市场失灵分析。相反,零交易成本背景的定义在威廉姆森框架的构建中只起到一种“消极的”作用:该定义只是作为界定正交易成本背景的参照。 威廉姆森因此只集中于交易成本引起的市场失灵,而没有考虑其他的市场失灵(Williamson, 1975, 20)。
“市场与科层”框架基于三个理论范畴:(1)机会主义;(2)有限理性;(3)资产专用性。(1)、(2)、(3)同时存在时,市场便不能有效配置资源。 在给定条件下,市场失灵可以通过科层组织(如企业)而得到缓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