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 大学与合作技术创新的必然性
如上所述,大学与企业合作技术创新,是行为目标不同的两类组织之间寻求优势互补情况下的理性选择,是大学与企业利用各自的要素占有优势,分工协作共同实现一项技术创新过程的行为。它将技术创新的全过程:“基础—研究—技术开发—产品化—商品化—产业化”纳入一个整体组织之中。就企业而言,不仅可以发挥企业对市场需求熟悉、开发转化应用能力强的优势,而且可以发挥企业有一定的资金投入优势,项目选择符合市场需求的优势;同时企业可以利用大学知识聚集的优势,减少在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环节的投入,从而降低企业技术创新风险。就大学而言,不仅可以发挥大学基础研究力量雄厚,研究领域高精深的优势,而且可以克服大学的技术创新资金投入不足,技术项目选择“晋升职称型”因素多,重视成果水平领先而忽视转化和产业化的状况等弱点,最终减少或降低项目的技术创新风险,提高技术创新的可靠性和成功率。将不同行为目标的组织通过技术创新合作融为一体,可以互相抵消技术创新中的大多数风险。
可见,大学与企业的合作技术创新行为,是加快技术创新过程,抢抓市场机遇,促进企业竞争能力提高和大学成果转化的一种有效的形式。
3 大学与企业合作技术创新的模式
技术创新合作行为在大学、企业和独立的科研机构之间都有可能出现,根据合作双方的实际情况以及上述各自的优势和缺点,合作的模式也是多种多样的。具体有以下几类:大学的院、系、所向企业提供正式或非正式的顾问服务;企业提供资金作为大学研究的基金,企业拥有获取技术创新的权利,并对研究的课题进行有限的控制;大学接受委托进行实验室内的基础研究;交换研究人员;大学为企业培养所需的技术人才等。关于大学与企业合作技术创新的实证分析研究显示:合作研究(collaborative research)是企业最受欢迎的方式,因为企业通过合作研究可以最大限度地进行技术信息交流,有效监督研究的质量。而委托研究(contract research)也是最受大学教师喜欢的与界合作的模式之一,因为它既可以获得企业的财力支持,又可保持研究的独立性。下文就大学与企业合作技术创新的具体模式进行分析。
3.1 引入“资本 技术”方式进行技术创新
通过“资本 技术”方式吸引大学进入企业就是使大学以R&D资源或成果作为股份与企业合作办高新企业,直接参与企业的技术创新及产品开发。大学通过高新技术的注入和高素质管理人员进入企业,使一些企业的主营业务由传统产业逐步向高新技术产业,实现企业结构调整和效益的提高;同时大学利用企业的资金、设备、市场等优势,有利于实现科技成果的有效转化;而且这也有利于科技成果转化的“带土移植”,提高了科技成果的转化效率。
3.2 早期介入大学的R&D活动,提高获得R&D成果的有效性
具体做法是大学与企业约定,由企业在R&D活动之初,就向大学R&D项目注入资金,资金的性质可以是预付款、定金或风险投资。预付款是企业愿意购买大学R&D成果的所有权或使用权而预先支付的部分购买金。定金除了具有与预付款相同的功能外,还具有上的担保作用:合作的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若支付了定金,他将丧失该定金的所有权;违约方若接受了定金,他将向对方双倍返还该定金。风险投资是对开发风险较大的R&D项目的投资,具有共同开发,共担风险,共享权利的性质。当R&D获得成功,前期参与的企业有权优先享有所有权和使用权。除了在资金上的较早参与,企业更应在大学R&D选题和对R&D的具体要求上较早介入,这样可以使大学的选题更适合企业,更适应市场。这种做法一方面可以提高大学开展R&D活动的信心,另一方面,企业可以较早计划R&D的成本和投资,控制财务风险。
3.3 企业进入大学校园或科技园,进行多形式的技术创新合作研究
大学科技园(包括大学自己建立的和由其他机构在大学周围建立的)和大学校园是技术创新资源的聚集地,具有技术创新所需要的大量人力、技术和信息资源。企业在这里建立自己的技术创新研究中心(或合作建立),可以大大提高科技研究与开发的工作效率。采取的研究方式是多种多样的:可以采取企业资助大学研究、联合研究、合同委托研究等方式,也可以采取建立合作研究中心的方式;还可以采取资金援助、设备援助的方式,资助可以分外有偿和无偿两种形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