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主政治中,选民主权虽然也表现为通过选票来决定政治家设计什么样的公共政策,但实际上选民总是直接要求政治家根据多数投票者的偏好来决定政策方案。于是,在完全的民主政治中,谁想掌握制定公共政策的权力,谁就要到处奔波,听取大多数选民的意见,并在这些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公共政策。也就是说政治家不可能有机会主义行为,他的利益就是多数选民的利益,他不能通过背弃多数选民的利益来实现自己的私利。多数不仅具有权威,而且拥有强制的权威。
第三,在市场经济中,所有决策的成本都由受益人自己承担。相互之间影响不大。唯一的影响只在于经济上存在的所谓规模效应,即一个人决定了买某种商品,那么他实际上就增加了该商品的需求量,从而影响了该商品的边际价格水平,影响了他人在买卖中的成本──收益比较。但是,这种影响的程度并没有达到决定他人一定要接受他的决策的影响的地步。但是,在政治世界中,所有公共决策的成本实际上都是由全体公民承担,其结果也是由全体公民来消化的。比如在外交政策上,一旦多数作出了决定要和平而不是战争,那么所有人就得接受这一政策。这并不意味着40%的选民选择战争政策、60%的选民选择和平政策,而在总的政策上体现40%的战争和60%的和平。于是,如果选民要使得自己的建议变成使大家都接受的公共政策,就需要与他人的合作,就需要与多数的人达成协议。
第四,完备市场经济的标准是所有的消费者的福利都能够最大化,而所有的生产者的利润也能够得到最大化。但是在政治世界中,完备民主的标准却是多数人的建议能否畅通无阻地变成公共政策。
在市场经济中,完备市场的制度基础是消费者主权、明确的产权制度、个人福利最大化的公设等。如果不存在交易费用,在个人福利最大化的公设条件下,明确的产权制度和消费者主权的制度都能够得到自动的创新,并得到维护。根据科斯第一定理,市场制度如果不存在交易费用,那么无论产权制度如何确定,资源配置都是有效的。
在政治世界中,如果假定每一个人的目标都是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并且实现这一点并不需要交易费用和信息费用,这时由多数投票决定的公共政策就会有利于多数人的利益。而有利于多数人的界定政治权利以及保护少数派利益的制度规则也会通过投票决定确定下来。因为很明显,从自身利益最大化出发,多数人都会认为政治权利是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制度保障。而且多数人都会认为,每一个人都有可能是少数派,而一旦少数派的利益得不到保护,自己就有可能受到损害,于是理性的多数能够建立起保护少数派利益不受损害的制度机制,并以此来检验公共政策。在政治活动不需要交易费用的科斯世界中,多数人要做到这一切毫无阻碍。这说明,在不存在交易费用的政治世界里,完备的直接民主不仅是可能的,而且能够实现大多数人的福利,并保护少数人的利益不受损害。
三、非科斯世界
但是,政治活动并不是免费的。在实际的政治世界中,“投票费用其实并不为零”。对于投票者来说,这些费用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投票者的时间和精力非常有限,对于大多数人来说,参加投票活动,存在着相当大的机会成本。如果机会成本大于投票所带来的益处,那么投票者就会选择不去投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