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很多没有从事严格意义上的、涉及到外部世界的科学研究的学者是很难体验到哲学与科学的这些差异的。本人虽然不是科学家,但大学毕业之后毕竟从事了四年的专门的科学研究,并独立地开发过一个管理信息系统,对此多少有些体验。
如果在一项具体的、涉及到外部世界的科学研究中,不能为那些被使用的语词明确地标定出外部对象,用一些含含糊糊的语词引导研究与思维,这种研究得出的结果简直就是自己“欺骗”自己。中国绝大部分的人文社会科学学者都几乎没有从事过严格的、涉及到外部世界的科学研究,自然也就难以有效地把握科学思维和哲学思维的差异,经常也就将哲学思维引入科学研究之中(经常要寻找世界的“道”而不是探索事物的“理”)。这或许也是中国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如此落后的另一原因吧。
另外,张先生在强调“行政管理”也同样有“目标”,“企业管理”也有原则,这完全是事情的两个方面。政府的行政部门是一个组织,这个组织当然有目标,这个组织当然也有领导,这个组织的领导也同样会协调其成员为实现目标奋斗。并且,“企业管理”研究出的很多原理出同样适用于对行政组织管理本身的管理。但是“行政管理”或“公共行政”这门学问或科学本身不是研究这种管理,而是研究政府行政部门如何治理社会公共事物如制定公共政策等。
政府的行政首脑既没有权力也不可能为社会成员制定一个目标,让社会成员为这个目标奋斗。政府的行政首脑只能依据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权力对社会成员实施普遍的强制使社会成员依据法律行事。“企业管理”当然也有原则,但是,作为法人的企业、作为自然人的企业成员,作为企业成员的领导者,作为企业成员的操作者都是在政府制定的法律之下运作的,任何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都不能违背这些“原则”。
企业领导正是在这些“原则”的控制之下通过明确目标、制定达到目标的计划、通过协调组织成员的活动使组织成员为完成目标而奋斗。这也就说明了“公共行政”和“企业管理”存在着极为明显的差异。这就象很多美国人所说的不“怕”政府,只“怕”老板。公民没有违法,怎么会“怕”政府呢,但老板却可以“炒”你的“鱿鱼”。
但“老板”却最“怕”政府,政府制定一项法律,“老板”就有可能在很多行为上受到限制。相对而言,一个社会如果真正形成了政府“怕”公民、公民“怕”老板,老板“怕”政府的社会公共秩序,这个社会也就正常了。一物降一物嘛,一物非得有一物来降嘛。至于中国社会,公民既“怕”政府,又“怕”老板。中国的老板当然“怕”政府,但他们“怕”的只是政府官员,而不是政府制定的法律。
至于中国政府,除了“怕”动乱,或许不会“怕”任何其他的东西。这就说明在中国,一物能够降一物的现代社会公共秩序还没有建立起来。
世界上有各种各样的科学家。有“有神论”的科学和“无神论”的科学,有“唯心主义”的科学家和“唯物主义”的科学家,有“自由主义”的科学家和“专制主义”的科学家,有“神秘主义”的科学家和“经验主义”的科学家,各种各样,名目众多,并且,这些科学家分别属于不同的民族,有着不同的传统文化。
但是,这些位于不同民族和文化之中,信仰不同“主义”的科学家都能够在科学研究中取得公认的,获得实践检验的成果,最重要的一条就是他们都把机械论科学作为探索机理的方法和鉴定事实的标准。我们当然要反对用机械论科学解释人类的一切,解释人类的历史和文化,解释人类社会与政治,解释人类道德与法律。但是,不能因为这样,把机械论科学在科学研究中的最基本作用也抛弃了。如果这样,科学又会变成“神秘主义”和哲学思辩,人类最终也会失去科学。
我们所需要的只是不滥用科学,而不是抛弃科学。科学,这里指机械论科学,确实是“无情的”和“客观的”,但是,这并不妨碍人们“有情的”和“主观的”使用科学研究的结果。如果我们能够真正做到“有情的”和“主观的”使用科学研究的结果,这个世界或许会变得更“有情”一些和更“主观”一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