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哲学诠释传统的特点是以相当完整的经典注释的方式建立新的哲学体系。这一特点和西方哲学的著作相比就更为突出。在中国,这些作为注释者的哲学家同时从事着似乎不同的两项工作,一项是完整地注释古代的经典,一项是建立一个立足于当时社会现实和理论需要的新的哲学体系。这两者的目标、方向、要求、作法应该都是不同的。然而,事实是,历史上的大哲学家的的确确是把这两项任务合为一体完成的,甚至很少有人发现和揭示其中的矛盾和紧张。这究竟是怎样发生的?这种形式为什么可以成为中国古代哲学体系建构的重要的甚或主要的形式?其中奥妙何在?问题何在?意义何在?现代启示何在?这些问题都值得我们深入探讨。
一、经典诠释中的两种方向
一般说来,在思想理论活动中,大家常常用到方向性的概念或表述,比如说“回到康德”,“回到孟子”,或者说“坚持马克思主义的理论方向”,“接着宋明理学继续讲”等等。然而,我们很难说这些方向性的说法是比喻性的还是概念性的。或许方向性的概念在一般哲学理论活动中并不很重要,但是,在中国哲学经典诠释的研究中似乎就无法避免使用方向性的概念。方向性的描述不仅是有帮助的,而且可能是必不可少的。
这是因为,以经典诠释为形式的哲学家,一方面以揭示和解释经典本义以及圣人之意为原则,另一方面以建立、表达、论述自己的哲学观点为目标;一方面是对文本及其作者的历史的探索、追寻,另一方面是诠释者对当下的、现实的、甚至是未来的课题的思考和回答;一方面是文字的、语法的、文本的解读,另一方面是玄想的、理论的、哲学的建构;一方面是对他者──文本及其作者──的对谈、推敲、扣问,另一方面是诠释者个人的精神创造和思想抒发。简单地说,一方面是历史的、文本的解说,另一方面是当下的、理论的创造。这两个方面显然包含着方向不同的意味,代表了两种不同的思想活动的方向。
所谓诠释的两个方向是简单的说法,严格说来,这是同一诠释过程中同时存在的两种定向(orientation)或进路(approach),一种是文本解说的,一种是理论建构的;一是回到文本和历史的,一是立足当下、面向未来的。从形式上看,两种方向是不同的,相反的,甚至是相冲突的,但是从中国哲学的诠释传统的历史来看,这二者却常常是统一在同一部诠释著作和诠释过程中的,简单地说,这就是一个过程,两种定向。
一个过程,两种定向是对诠释活动的内在矛盾的分析,这种内在矛盾必然会有外在的表现,这就是说,有些诠释作品比较倾向于文本的、历史的定向,有些作品比较倾向于当下的、未来的定向。就实际的诠释活动来说,一部诠释作品不可能是百分之百地忠实于文本和历史而没有诠释者个人的时代的思想文化背景的干扰,也不可能是百分之百的自由创造而不受诠释对象的局限和影响。就是说不可能有纯粹倒向一个极端的诠释作品。但是,为了便于理论观察和分析,我们还是需要用清楚的概念来标示不同诠释作品所表现出来的在两种定向中定位取舍的最终结果,即诠释作品的方向性特点。
我们把理念化的纯粹以历史的、文本的、本义的探求为取向的诠释活动定名为纯文本性定向,把纯粹以自我表达、思想创造为定向的诠释活动定名为纯表现性定向。纯文本性的定向和纯表现性的定向都是理念型的概念(ideal typical concept),提出这种概念是为了理论分析和比较的方便,而不是为了描述任何实际的诠释作品。
从实际的诠释作品来说,最接近于纯文本性定向的作品可称为文义引申式诠释。这种诠释作品虽然不可能完全摆脱诠释者个人的思想文化背景的干扰和渗透,不能完全摆脱诠释者个人的创造性理解和解说,但是其基本思想是在文本的基础上引申发挥,应该与原文的基本思想方向大体一致,就可以称之为顺向的诠释。与此方向不同的就是异向的诠释,与此方向完全相反的就是逆向的诠释。
从另一极来说,最接近于纯自我表现定向的诠释作品可以称之为自我表现式诠释。这种诠释作品虽然也会受到诠释对象的理论框架、基本概念的某种限制,但其作品主要以个人之精神和理论表达为定向,因而会与原作品的精神方向有重要的或根本的不同,因此可以称之为异向的诠释;其中基本方向违背了原作精神或基本上否定了原作精神的作品,就可以称之为逆向的诠释;而思想方向和精神与原作基本一致的则属于顺向的诠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