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美经验方面,现象学与中国美学传统有着显著的差异,杜夫海纳认为,相对于自然,“艺术充分发挥趣味并引起最纯粹的审美知觉”,[18]“存在于自然对象之中,就像存在于世界上;我们被拉向自然对象,然而又受自然对象的包围和牵连。因此,审美意向性不那样纯,它更指向自然,它针对的对象属于自然”。[ 19 ]显然,这与庄子对自然的亲近形成鲜明的对比,在庄子看来,天地自然是最为纯粹的审美对象。中国美学是自然优先而非艺术优先的,“人与自然的关系为古人审美经验中最基本的关系”[20 ]庄子对自然的重视,从根本上规定了中国古代的审美经验。而自然直接维系着“道”,所谓“道法自然”,“ 道”所具有的审美倾向性是指向自然的。
审美意识方面,现象学的悬搁、终止判断是一种更为抽象和理性的方式。现象学能实现多大程度的还原,是一个值得疑问的地方。正如赵汀阳在评价现象学时所言,“因为假装知识意识没有负担,所以显得‘纯粹’,同时也显得‘基本’。现象学恰恰应该把好像隐藏着的生存情况显现出来,而不是像胡塞尔那样以为知识意识是纯粹的并且基本的”。[21 ]庄子的“心斋”、“坐忘”更注重个人的生命体验,现象学对生存状态的遮蔽与庄子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思想有可供沟通的共同话语,并不意味着它们处于同一对话平台。就上述以现象学对《庄子》的阐释而言,诸位学者都提到了现象学与中国艺术理论所具有的可供沟通之处,但它们却绝非仅仅相互佐证的关系。现象学和《庄子》产生于不同的文化背景,它们的思想也并非能够纯属巧合地完全相似。对于中西方读者而言,如果不从原典入手而忽视它们之间的差异,或许所见只能如盲人摸象般有所局限。因此在进行比较研究时,如果脱离具体文本的文化背景,仅仅罗列其相同或相异之处,其危险性是不言而喻的。我们在关注西方诗学与中国诗学的一些共同概念和范畴时,应该重视这些概念和范畴各自所具有的丰富意蕴,应该关注不同理论在思维倾向上的共通性及其互相启发之处:
从物我关系的角度看,现象学与道家美学有着可沟通之处。西方哲学史上自古希腊以来,对主客二分的强调一直是哲学上的一个中心问题。以二分法为基础问题,对思维与存在、人与自然对立性的强调成为了哲学思维的显著特点。现象学的出现无疑对这种二分法进行了强有力的冲击,梅洛- 庞蒂曾将现象学看成是克服主观现象与客观现象划分的谨慎尝试。现象学集中注意观察现象显现的方式和揭示现象在我们意识中的构成,它将存在的信念悬搁在一边,在接受现象时的虚心的态度体现了它的周密性和对以科学概念对现象作简化的反抗。从这种意义上说,现象学是对主客二分的克服。庄子齐天人、齐物我、齐生死的思想同现象学有着可参照之处。但《庄子》更多的是出于对社会和人生的思考,其旨在“通天地之统,序万物之性,达死生之变,而明内圣外王之道,上知造物无物,下知有物之自造也”。[22 ]庄子为现象学提供了另一个参照,即把对待物我关系的态度与人生状态、终极关怀的思考直接联系起来。
其次,现象学对审美知觉的重视、对意向性的论述,直接启发了对于中国美学“审美经验”的重视。从意识主体与现象客体之间的关系入手,即从观物方式入手,考察中国美学问题,这是现象学给予我们的最大启发之处。对审美关系的关注,克服了研究中二元对立的思维习惯,从而避免了仅仅以唯心主义或唯物主义的标签给中国美学的一些问题定性。如叶嘉莹先生注意到“西方现象学之注意意识主体与现象客体之间的关系,与中国诗论之注重物我交感之关系,其所以有相似之处,也就正因为人类意识与宇宙现象接触时,其所引起的反应活动,原是一种人类之共相的缘故。”[ 23 ]叶维廉对于现象学与中国艺术理论的沟通所进行的探索,就是以观物方式为契入点的;他对中西观物方式之差异的思考直接深入到中西美感经验生成的基础之上,从而对中西美学的个性有了更为深刻的认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