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着国际惯例,文化遗产常被划分为“有形文化遗产”和“无形文化遗产”两大部分,前者指的是文物,而后者指的是民间工艺、民间文艺、民间艺术等等。在国外,优秀的民间文化遗产常被国家文物局(文化财管理局)命名为“第某某号国家文化财”或“国宝某某号”。如韩国江陵的端午龙舟竞渡,安东的假面舞等等。政府为它们建有特定的传承馆,指定了特定的传承人,这样一来,不但活跃了一地的群众性业余生活,保存了一方优秀的民族文化遗产,同时伴随着旅游业的兴起,作为旅游项目之一,也增加了当地政府和民间人士的收入。从政治上说,它无形中也增强了当地人的民族自豪感和自信心,增强了政府与民间的情感交流,这种思想工作如润土的春雨,虽然没有大的声势,但服务到家,深得民心。
我以为,我们的文化主管部门今后的一项重要工作,就是要像搞十套集成那样,进行一次全国性的大规模普查,看一看我们优秀的民间文化遗产究竟有多少?最优秀的羌族碉楼在哪儿?最优秀的打歌出自那个乡?最优秀的泥塑艺人是谁?最有代表性的窑洞在什么地方?那个地方的民族服饰最有特色?摸清这些国宝的家底后,上报国家文化部,并以政府名义,分门别类地进行命名,同时作为特色旅游的重要组成部分,推广开去。以前,我们的文化部门只是花钱单位,故我们所做的一切常被民间称之为“花钱事业”。其实,我们的工作完全可以进入市场。我们可以推出文化产品,开发文化市场,在获取政治效益、社会效益的同时,也争取经济效益的最大化,使我们的文化产业早日成为企业家愿意大把大把投资的朝阳产业,激活地方文化经济。
民族地区的移风易俗工作,最好由熟悉民族文化的同志来做,事实上,只要认真引导,许多落后的习俗也会为我所用,成为利国利民的新民俗。这类例子并不少见。譬如设赌在许多国家和地区都被视为无法根治的恶习,但是人们将它经过一番改造,变成了福利彩票,成了吸纳社会闲散资金的一条有利渠道。
许多风俗都是经历了千百年历史而流传下来的,它的存在,肯定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因此,我们在进行移风易俗的过程中,一定要认真研究一种民俗的来龙去脉,研究它产生的社会原因和自然原因,充分考虑到其存在的合理性,然后再考虑我们对它所应采取的态度。一切违背科学的做法都是不足取的。在民族地区尤为如此。如在南方某地,瑶族同胞祭祖。传说瑶族的祖先是一只狗,名盘瓠。有些地方干部以为是迷信,强行禁止。当地人很反感,说:许你祭黄帝,为什么不许我祭盘瓠?我的祖先是狗,你的祖先还是一条蛇呢?!人家说得不是没有道理呀!
解放后,我们党的民族政策总的来说是成功的,这一点就是我们的对手也不得不承认,但是在文化大革命中,我们却着实犯了不少错误,以行政命令代替科学指导,譬如在云南的一些地区,就严禁当地人实行了数千年之久的阿柱婚。毋须讳言,阿柱婚本身是有许多问题,但从社会学角度看其中也有许多合理的一面,如消灭了世界上许多民族都无法回避的婆媳关系问题等等。西部大开发现在只是开始,它所涉及的主要还是西部的汉族地区,但随着西部大开发的深入,因为民族间文化上的差异而导致的误会,将不可避免地摆在我们面前,这就要求我们的文化干部不但懂政策,还要深入学习与少数民族文化有关的各种学问,甚至在必要时,各级文化部门,都应建立有自己的智囊团和自己的顾问班子。文化职能部门的专业化,研究队伍的职能化将会成为一种历史的必然。
以上,我们着重谈到了作为上层建筑的文化部门在开发大西北过程中所应起到的作用。事实上,随着社会分工的日趋专业化,它同时也必然会要求社会各部门的彼此协作。我们的文化部门完全有机遇直接投入到西部大开发的主战场。以开发为例,旅游资源的开发、文化资源的开发,完全可以视为我们文化部门的本职工作。譬如在我们的少数民族医学调查中,发现少数民族的许多民间土方都是十分灵验的。在东北的满族地区,生长着一种草药,身上有了什么刀伤枪伤,用这种草涂抹几次就好,远比西药高明得多。据侗族同志调查,西南侗族生男生女有秘方,这种东西在中国这样的人口比例大体持平的国都将这种秘方推向市场不一定合适,但对于人口性别比例相差比较悬殊的国家,未必不是一个福音。我们地方文化部门在传统文化的整理过程中,不要将这些调研成果束之高阁,而应将这些成果推向社会,与企业家联手,将祖国的传统文化推向整个世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