羔羊如濡,洵直且侯。波其之子,舍命不渝
又如召南,小星:
肃肃宵证,抱含与稠,实命不犹…(6)
舍命不渝,指丈夫身居中要职,纵然遇生死之灾,仍然在命定的环境中不变,实命不同和实命不犹的命,按朱喜解析是指天所赋的理分,亦即命定了的客观环境。如果是客观环境,则并不涉及人格天的旨意,人的成败得失,并不涉及道德判断,而是一系列条件使然。换句话说,客观环境提供了秩序的规范,人能因应这规范的多少而导致成败,天命再不是个人意愿,无法可测,而是落在客观环境,在理可循。
(3)孔子的秩序观念
中国古代的理想政治,与秩序有一定连系。孔子的政治理想在于重整周朝礼制的秩序。
颜濮间仁。子曰:克已复礼为仁。一日克已复礼,天下归仁焉。(7)
孔子在这里指出,克已复礼就是仁,仁是大公无私的心。克已是去除私欲,复礼是循理。一个人能摒除私心,自然能遵守秩序,克已复礼的要点在于一个既有和秩序,是人人所当遵循,可惜人因自私自利而破坏这个秩序。仁是一种自觉心,不为私欲所蔽,义是自觉心的发用,有一种应份的α咳プ裱?刃颉?鬃铀担?br> 天下有道,则礼乐征伐自天子出;天下无道则礼乐征伐自诸侯出。(8)
原来孔子心目中的秩序就是周朝的礼制。礼乐征伐自天子出,正是周朝的政治秩序,能维持这种秩序,天下有道。不能维持,以下犯上、天下无道。怎样维持原有秩序?孔子引申出正名的观念。劳思光先?馕鏊担?br> 一切秩序制度,基本上皆以决定权利义务为目的。在一社群中,权利之分划既明,即可建立一生活秩序;如专就政治秩序说,一切政治制度之主要作用亦只权分这划定。(9)
孔子的政治观,基本上依从权分而来的秩序基础。这是他的正名理论:
齐普公问政于孔子。孔子对曰:君君、臣臣、父父、子子。(10)
所谓君君,即作为君王的人,要符合君的定义。"君"要尽君的责任。孔子在这里并末论及定义的内容。当一个君王不尽责,或由他重新定义君王的责任,以致变成暴君,又谁可以纠正呢?但须注意,一旦君的定义确立,作为人君的,必须符合君的要求。这是把对规范无条件的尊重,也是孔子重要的秩序观。然而这种秩序有其致命的弱点。如果有新的定义确定新的人君职责,对旧的人君来说便产行冲突,甚至混乱。不同的定义势必要求最高的统一,因此这种秩序观最后一是归于人格天,或是归于道自觉心。
(4)路德的秩序
路德的政治观点亦建基于他的秩序概念。路德的秩序基础来自上帝。他分别了恩典的律和自然律。恩典的律是因信基督而来,籍信称义。自然的律是遍法律,是一切人都当守的社会秩序。
路德把社会的群体分作三种不同职份(station),他说:
上帝立了三种教制度及神圣秩序(holy orders):祭司职,婚姻陛层及世俗政府。(11)
第一重职份,教会界(Ecclesiatical station),包括整个教会界,如牧师、修士等,也包括"社会基金"(coommunity chest)的管理人,教堂管理执事及为教牧服务的人等。第二重职份,婚姻界(station of marriage)包括孩子父母及仆人,也包括寡妇、末婚者。第三重职份,即世俗政府,包括皇侯、贵族、法官、公务员、市政官员,律师及他们的仆人。(12)这三种职份构成社会的组织,体现了一个社会的秩序(order)。而三种职份中以世俗政府维持社会稳定繁荣。路德对世俗权柄十分肯定,他说:
无可置疑,世俗权柄乃是上帝的创造和上帝的法令,对我们活在今生的人来说,它是一个必需有的职份和景况,而且我们不能缺少它。(13)
由於路德肯定上帝是创造的主,而创造涵括了创造的秩序,创造与混乱是对立的,所以上帝创造的世界必须合乎秩序。维持世界秩序的权柄,交托了执政者,无论他们是否基督徒,他们都承了这权柄,纵然执政者是暴君,百姓仍然不应破坏这种社会秩序?quot; 以恶还恶不是公义和正当的"因为"达反及破坏上帝的律例不是我们应做的事"(14)"只有尊敬统治者,才可能有稳定的政府",(15)路德对政治的著眼点,往往从"秩序"方面出发,在奥斯堡信条第十六条论公民政府这样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