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伦理的价值观念应是国家和民族利益高于一切,核心要求应是爱国精神和强国意识。在处理本国本民族与世界上其它国家和民族的利益关系中,政治伦理重视国家观念和民族精神,主张始终注意维护和发展本国本民族的正当利益;在处理国家和民族内部的利益关系上,政治伦理强调把国家和民族的整体利益放在第一位,实行个人利益服从整体利益、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价值原则,由此而产生两种价值表现形式有别而本质内涵一致的政治伦理观。一个爱国公民,应当同时具备这两个方面的政治伦理观念。
中华民族是一个具有强烈爱国精神的民族,历来重视以国家民族整体利益为核心的政治伦理建设,历史上留下了丰富的政治伦理文化,涌现过许多可歌可泣的爱国者。但是毋庸讳言,进入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历史新时期以来,一些公民的国家观念有所淡化,民族精神有所削弱,而由于当代西方社会思潮的一些负面影响,这种不正常现象在经济全球化趋势出现以后又有所发展。
其突出表现就是:在看待国际形势和国际关系问题上头脑不甚清醒,只注意到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趋势给我们带来的机遇,看不到在这一趋势之下世界上还存在着亡我之心不死的敌对势力,中华民族在建设自己的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过程中还面临着极为严重的挑战,有些人甚至忘记了中华民族曾被掠夺被侵占的屈辱历史。据媒体披露,在上海等地,有的商人竟将“昔日法租界的风光”和“大日本”的广告悬挂在街道的显眼处,招摇市民,招揽生意,而路人不以为然者并不在少数。在河南洛阳还发生过这样的怪事:为了“换钱”,春节期间将白马寺的钟点提前一个小时,只打东京时间而不打北京时间。有人或许会说这些都是个别现象,但国人不禁要发问:是否应该在社会心理的层面上认真思考一下此等“个别现象”何以会发生?值得注意的是,这些现象虽然发生在一些成年人的身上,但却给青少年学生带来了不良的影响。某大学在组织学生讨论发生在白马寺的怪事时,竟有不少同学认为搞市场经济就是要讲究经济效益,不管是谁的钱都可以赚,能赚钱就是好事情,此举“未尝不可”!他们殊不知,世界上自古以来有些东西是绝对不能作广告、绝对不能用来“换钱”的,这就是人格和国格。
由于受各种原因的制约和影响,过去我们讲爱国精神和强国意识,多局限于国家和民族内部的范围,缺乏全球视野,极少思考把爱国与如何走出国门到世界大家庭中去谋取国家和民族的利益的时代课题联系起来。改革开放特别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以来,这种情况虽然有所改变,但总的看还不能真正适应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趋势。《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第14条在说到“五爱”教育的时候始终围绕爱国主义教育这个中心,指出爱国是每个公民应当承担的法律义务和道德责任,强调要把爱国主义教育贯穿于公民道德建设的全过程,阐明了爱国主义教育的主要内容是提高民族自尊心、自信心和自豪感,以爱国为荣,以损害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为耻,一切公民要把爱祖国落实在爱人民、爱科学、爱劳动、爱社会主义的具体行动上,提倡学习科学知识、科学思想、科学精神、科学方法,艰苦创业、勤奋工作,反对封建迷信、好逸恶劳,积极投身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经济全球化趋势下的政治伦理建设,在爱国主义教育这一点上,我们无疑要认真贯彻《纲要》的精神。有鉴于此,必须把经济全球化趋势下如何加强中国的政治伦理建设和丰富与发展爱国主义教育内涵的问题,作为伦理学研究和公民道德建设的一项战略任务提到议事日程上来。实施这项战略任务有许多方面的工作需要做,就目前的情况看,我认为必须抓紧开展如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首先要高度重视理论研究工作。要在理论上说明在经济全球化的浪潮中确立国家和民族利益高于一切的价值理念的必然性和必要性,在这一价值理念的指导下促使全球意识与国家观念、民族精神之间达到某种合理的平衡,在理论思维的层面上使公民保持一种正常的民族心态,并将其以特定的规范形式和价值标准列入社会主义道德体系之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