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战略联盟范围界定的风险。由于物流战略联盟成员之间,一方面保持着经营上的独立性,而另一方面在合作的基础上又存在着竞争,因而其物流战略联盟的范围必然存在着不确定性。以合资方式构建的物流战略联盟为例,在获得新公司能力的同时,很可能会培养出新的竞争者,从而会给各方顺利实现合作目标带来许多新的问题和困难。一般协议规定参与物流联盟的大中型百货连锁企业不得与联盟涉及的领域发生直接的竞争,但由于联盟各成员企业的战略地位在将来可能会发生变化,很可能会导致联盟内部的冲突而破坏联盟的关系。
大中型百货连锁企业物流战略联盟的运行机制
大中型百货连锁企业,要有效地防止建立物流战略联盟后可能产生的负效应,关键要有科学动态的运行机制。
成功的物流战略联盟需要动态统筹。不管在联盟时的决策如何完美,都有可能在联盟运作一段时间后失去其有效性。由于物流战略联盟负效应的出现,联盟成员之间会因为逐渐出现的不协同性而无法实现预期的规模经济。要实现上述负效应最大限度的规避,就必须确立科学的物流战略联盟的运行机制。对此,笔者认为,大中型百货连锁企业不能盲目组建物流战略联盟。在选择合作伙伴上必须经过慎重考虑和分析研究。战略伙伴的选择不仅要考虑企业文化和企业实力,也要考虑其商业诚信度,这是规避物流战略联盟中产生风险的重要途径。在确定了战略伙伴并建立了物流运作联盟后,还必须建立一整套联盟内部评价审核体系和完善的纠正措施,以克服联盟内部各种因素的不确定性。要增加物流战略联盟的柔性,强调物流联盟内的创新变革,降低联盟执行的路径依赖性,避免将自己在联盟中固化。企业物流战略联盟的合作关系必须适应外部市场和合作成员的目标和能力的变化。同时,应当根据物流战略联盟管理的要求,不断甚至重新对联盟的模式、合作伙伴的选择等作出科学的评估,进而作出是否继续联盟的决策。
综上所述,作为组织关系中的一种制度创新,大中型百货企业在连锁经营过程中通过构建物流战略联盟突破了企业一味追求挖掘内部竞争力的局限,转而寻求企业外部资源的有效利用。随着经济发展的全球化,我国大中型百货连锁企业,将面临着来自全球范围内的跨国大中型百货连锁企业物流运作的竞争压力。为了能在竞争中站稳,采用物流战略联盟可以使企业迅速有效地获得规模经济,提升竞争优势,满足连锁业一次性销售的物流服务要求;协同化发展的方式避免了恶性竞争,维护了市场竞争秩序,有利于实现物流联盟企业的双赢或多赢。盲目的模仿和追随并不能取得竞争优势,只有根据企业自身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组建物流战略联盟,并注重合作与发展,采取相应的对策避免其可能产生的风险,才能成功地利用物流战略联盟实现企业物流向着现代科学的物流运作方向发展,从而为企业获取规模效应提供强有力的后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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