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这样一种审美道德形而上主义来反观20世纪中国启蒙文学思潮史,更可以凸显其独特的精神价值,因为恰恰是两次启蒙高潮缺乏道德形而上主义的建构姿态,却沉沦在道德实用主义、道德形而下的层面上,从深层文化意蕴言之,这正是启蒙文学的最大缺陷,只是这种缺陷被完全掩盖在纷乱的旗帜背后,以致让人难以察觉。五四启蒙最伟大的口号显然正是反对旧道德,提倡新道德,反对旧文学,提倡新文学,所谓“伦理之觉悟为吾人最后觉悟之最后觉悟”。“道德革命”似乎成为五四启蒙文学思潮最深层的动因和根本追求。这一悖论的根源在哪里呢?我认为缘于五四新旧道德之争在逻辑上犯了一个严重的失误,那就是以道德实用主义(新)来反对道德形而上主义(旧),而前者作为道德形而下的层面来冲击后者时,不但缺乏颠覆性力量,也是不得要领的。我们看女性新道德的先驱者子君这一形象,她对个性解放的追求是何等的决绝“我是我自己的,他们谁也没有干涉我的权利!”可是就在这个响亮的口号余音袅袅之际,她已经退归起点之处,在中世纪的阴影中悲惨地死去,完结了那四千年的旧账。现有的各种文学史总是高度评价鲁迅通过子君悲剧否定了小资产阶级的个人奋斗,深刻地提出了知识分子的道路问题,完全忽略了这一形象本身所透露出的更为深层的道德哲学命题。子君的根本问题不在于其个人奋斗是否正确(那是社会学命题),而在于她的个人奋斗精神建立在怎样的文化心理与价值信仰基础之上。而这个基础显然是极其薄弱的。她并没有将新道德内化为一种自觉的道德诉求,没有使其上升为信仰层面上的道德境界。从走出家庭到过着寥落的小日子再到回到家庭,她的思想情感始终都围绕着涓生这个具体的人而波动他的工作境况、他的喜怒哀乐、他对她的爱情等等,无一不牵动着她的整个内心世界,无一不决定着她对生命的感觉。换言之,新道德对这位新女性来说不具备本体性的意义,只不过是她追求所谓个人幸福的手段、途径;她追求的自由爱情也不是爱情自由本身,而是与涓生结合这一实际行动的结果。新道德不是目的,成功才是目的,爱情不是目的,涓生的爱才是目的,一旦这个目的不存在了,新道德作为一种手段其价值也就随之消失。于是我们看到,当涓生嗫嚅着说出自己已经不爱子君时,“她脸色陡然变成灰黄,死了似的;瞬间便又苏生,眼里也发了稚气的闪闪的光泽。这眼光射向四处,正如孩子在饥渴中寻求着慈爱的母亲,但只在空中寻求,恐怖地回避着我的眼。”这不知所措、万念俱灰的反应,哪里像是来自那位伟大誓言的践履者?更甚者,环小姐(茅盾《自杀》)在经历了追求个性解放、爱情自由失败的痛苦打击后,用一条丝带将自己挂在了床柱上,她要用死来“宣布那一些骗人的解放自由光明的罪恶”!
可见,对子君们来说,所谓“成为我自己”原来是有条件的:这条件便来自涓生们的爱。信念一旦取决于外在条件,她们的那个信念也就不复是一种永恒性的道德诉求。这与传统道德主义作用于人心的方式完全不同。传统型的女性对“从一而终”或“操守”的追求,是无条件的,是毫无二义的。它不取决于丈夫的爱,与任何现实生活环境、外在条件的变化并无必然联系。她可能与丈夫过得很平淡,平淡得毫无爱情可言;也可能不幸嫁给了一个纨绔子弟,甚至会忍受不断的“家庭暴力”;她也可能会有怨恨情绪,但这一切都不会影响她的“贞操”观和“从一而终”的信念。鲁迅笔下的爱姑何其泼辣好胜、不让须眉,但她所抢所争不过是不被那个她嗤之以鼻的“小畜生”所抛弃。祥林嫂何其任劳任怨逆来顺受,但被逼再嫁贺老六时她竟勇敢没命地“一头撞在香案角上”。这种道德诉求已完全融入她生命的血液,也是她个人价值之所系,只有在符合其道德追求的生活方式之中,她才可能维持起码的幸福感觉,才能自我维持一个“人”的资格;而且即使处于悲惨的境况之下也决不违背那个古老的道德准则,因为信仰高于生命,“绝对命令”是没有“底线”的。
